摘要:华中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启动,学院根据招生指标和考生总评成绩,结合导师招生指标情况,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请见下文。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农业大学实施“ 申请-考核 ”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6 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立德树人、科学选拔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 ”的理念,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对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学业知识、专业素质、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确保招生质量。
(二)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注重完善制度,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严格规范流程,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确保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的部署、指导、审查及监督等。各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制定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方案,对参加考核工作的老师和工
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组织考生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三、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考核原则上在 5 月 中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考核形式
考核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工作由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
(三)资格审查
考核前,各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或学位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考生),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考生的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核。
(四)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 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 ”“随机确定考核小组成员 ”“随机抽取考核试题 ”的“三随机 ”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考核选拔中的作用,加强考核小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2.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严肃考风考纪。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
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考核程序
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实施“ 申请-考核 ”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修订)》、各学院2026 年实施“ 申请-考核 ”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和考核方案开展考核工作。
(六)考核费用:学校不收取考核费。
(七)考核体检:入学期间在校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四、信息公开
(一)平台公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门户网站、研究生院网站等设置专栏,公开考核录取信息。
(二)内容公开。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包括: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考核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申诉渠道等。
(三)公开要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有改动,须对改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各学院按规定及时、完整、规范公开考核录取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解释、谁负责 ”的原则。
五、服务保障
(一)加强应急处突。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宣传部、医院、本科生院、建安部、后保部等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学院全面梳理考核环节,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其中的每一个风险点,制定风险隐患台账,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故障等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畅通咨询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与咨询指导,及时、准确发布与解读招生政策规定与考核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与要求。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三)加大支持保障。做好相关技术保障预案,提前检查考核场所相关设备,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院是本学院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注重发挥好导师的作用,用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导师积极性,切实履行好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的“主办责任 ”,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
(二)落实检查监督,严格追责问责
严格过程管理,执行方案要有措施,检查监督要有实招。考
核小组成员与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考核录取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成立考核督查巡视组检查监督考核录取方案执行情况,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凡违反招生纪律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肃追责。
(三)及时申诉复议,回应学生诉求
考生对考核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组织核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考生对学院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原文链接:https://yjs.hzau.edu.cn/2026bskht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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