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教程知识点精讲之合同的要约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责任编辑:长颈鹿 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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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距离2017年下半年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考试还有三个月左右了,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教程知识点精讲,下面是有关合同的要约讲解,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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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2017年下半年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考试还有三个月左右了,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教程知识点精讲,以下是关于合同的要约的讲解,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1.要约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愿意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例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都是要约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在约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要约。另外,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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