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废止有关软考证书登记等文件的通知

软考 责任编辑:胡媛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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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废止有关软考证书登记等四个文件的通知,那么这几个文件被废止了对软考证书有什么影响呢?赶紧来了解下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废止有关软考证书登记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这些文件包含: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信办人〔2004〕47号)、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通知》(信办人〔2004〕48号)、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关于印发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信人函〔2005〕66号)、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以及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函》(信人函〔2005〕156号)。

之前各地区对于软考证书登记采取的政策有所不同。根据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2008年全国电子教育考试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全国软考办明确:计算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将长期有效,不受三年有效期限制。但是由于之前采取的证书登记等相关文件并未废止,因此各地区对于软考证书采取的登记制度有所不同。有些地区软考证书不再需要定期登记和继续教育,但有些地区软考证书仍然需要进行定期登记,如广东等地。

现在这些文件已被废止,希赛小编认为软考证书登记以及继续教育可能会被取消证书如果不再需要进行定期登记,考生将免去证书登记的一系列流程以及继续教育所需花费的时间与费用,取得的软考证书将长期有效。具体请大家关注希赛网,小编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各地软考证书登记的相关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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