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2007年上半年“软考”通过者办理申请证书的通知广大考生:关于2007年上半年“软考”通过者办理申请证书的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证书时间:7月23-8月12日(六日休息,8月11日12日不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2.申请证书时本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及两张两寸免冠照片(以上证件不全者一概不予办理)。如代办申
关于2007年上半年“软考”通过者办理申请证书的通知
广大考生:
关于2007年上半年“软考”通过者办理申请证书的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证书时间:7月23-8月12日(六日休息,8月11日12日不休息),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2.申请证书时本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及两张两寸免冠照片(以上证件不全者一概不予办理)。如代办申请证书还需代办人身份证。
3.需交纳证书工本费7元。
4.地点:和平区解放北路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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