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市获得相应职称人才符合条件可获相应购房券补贴

软考 责任编辑:陈湘君 2025-06-05

添加老师微信

备考咨询

加我微信

摘要:根据江苏宜兴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说明,在宜兴就业创业,连续正常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且具备相应学历及证书/职称条件的人才可获相应购房券补贴。

根据宜兴市住建局发布的《宜兴市人才“购房券”实施细则》得知,具有初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将提供相应购房券补贴:一、中级工、初级职称人员,一次性补贴5万元。二、本科、高级工、技师、中级职称人员,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其中“双一流”建设学科本科一次性补贴15万元。三、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补贴15万元,其中“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20万元。软考作为由工信部和人社部共同组织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原人事部、原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规定,软考实行“以考代评”政策,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获得软考等级证书等同于获得对应职称,其中,软考初级对应初级职称,中级对应中级职称,高级资格对应副高级职称,符合上述补贴申领要求,可以进行申领。

宜兴市人才“购房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改善人才安居条件,推动人才集聚扎根,为宜兴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本细则所称人才“购房券”是宜兴市人民政府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购买我市房源库中新建商品住房时发放的补贴凭证,遵循“一人一券、专款专用”的原则,仅限用于抵扣购房款,并对涉及资金进行专项管理。本细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人才自愿申领。

二、申领条件

申领人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我市就业创业,连续正常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在宜入选各级人才计划。

三、补贴标准

本政策执行期间,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人才,给予相应购房券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专、中级工、初级职称人员,一次性补贴5万元

(二)本科、高级工、技师、中级职称人员,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其中“双一流”建设学科本科一次性补贴15万元

(三)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补贴15万元,其中“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20万元

(四)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补贴30万元,其中“双一流”建设学科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35万元;

(五)在宜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人员,具体标准为:顶尖人才,给予300万元;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给予100万元;在宜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的,“双创人才”创业类给予60万元,“双创人才”创新类给予50万元,“双创团队”类中领军人才给予60万元、成员给予30万元,“双创博士”类给予30万元;在宜入选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宜兴市“陶都英才”计划的创业类人才给予50万元,创新类人才给予30万元,团队类中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成员给予20万元。

四、房源范围

由我市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报名,经审核后纳入房源库。具体楼盘信息以“宜兴市人才购房券”小程序公布的内容为准,使用人才“购房券”购房可叠加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优惠销售方案。政策出台后新上市房源,后续可按程序纳入房源库,房源库在政策期间滚动更新。

五、申报流程

(一)人才申请

符合相应条件的人才在“宜兴市人才购房券”小程序办理资格申领事项。申领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明、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在宜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申领材料。

1﹒学历证明

申领人需下载并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为国(境)外高校,则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明

申领人为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的,须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评审表(若无评审表,则提供发证机关发布的红

头文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

申领人须上传截至申领时最近3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保(个税)的证明材料。

4﹒在宜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相关证明

在宜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申领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登录“宜兴市人才购房券”小程序填写。

(二)资格审核

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各自职责负责各类人才的资质资格审核,市税务局负责审核人才的社保缴纳情况和个税缴纳情况。

(三)“购房券”发放

通过资格审核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宜兴市人才购房券”小程序向申领人发放人才“购房券”。

(四)“购房券”使用

申领人购买入库房源时,将人才“购房券”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并核验,按券面金额一次性抵扣房款,抵扣金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款总额的20%(含)。

(五)“购房券”结算

在项目竣工交付及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房地产开发

企业凭人才“购房券”、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结算手续,购房券金额高于实际抵扣金额的,结算金额以购房券实际使用金额为准。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核查无误后,按相关审批程序申请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应房地产开发企业。

市财政局负责人才“购房券”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六、使用管理

(一)实名持有

人才“购房券”实行实名制,一人一房一券,每人限申领一张、只享受一次;人才“购房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得抵押、提现、转让、赠与等。

(二)有效期限

人才“购房券”自发放之日起90日内有效,有效期最迟至2025年12月31日,申领人应在有效期内购房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原则上不得毁约退房,如出现使用购房券后退房情况的,不得再次重复申请,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拨付的补贴资金应当退回。

(三)使用规则

人才使用“购房券”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购房券”申领资格且共有产权的,由夫妻双方自主选择其中一方享受一次。

七、其他事项

(一)申领人、用人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若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一经查明,追回已发放补贴,不再享受我市人才安居优惠政策,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宜兴市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享受人才“购房券”政策。

(三)已享受过人才引进购房补贴政策的人才,不享受人才“购房券”政策。

(四)人才领取购房券后尚未购房的,如遇学历提升、职称晋升、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提升、人才计划类别发生变化的,若在购房券有效期内可申请换发购房券。购房后申领资格发生变化的,不可换发。

(五)购房时间认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本政策执行之日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的,或撤销网签又重新签订原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政策。

(六)本次人才“购房券”政策上限为3000套,在政策有效期内,购房券使用实行先到先得原则,当人才“购房券”申办平台上“购房券”实际使用套数满3000套后,尚未使用的“购房券”自动失效,并不再发放新的“购房券”。

(七)本政策与其他需由市级财政承担资金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同时符合的,优先使用本政策。

(八)使用人才“购房券”购买的房屋,如在五年内出售(自网签备案时间开始计算),需退还已发放的人才“购房券”补贴款项,并视作已享受人才购房相关补贴。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时,要比对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信息。

(九)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本细则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宜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yixing.gov.cn/doc/2025/06/01/1328064.shtml

软考科目怎么选?
微信扫码下方二维码找答案

kn.png
软考论文怎么写?
微信扫码进入论文批改小程序

kn.png

热门: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备考 | 2025上半年软考真题及答案解析

推荐: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网络课堂  | 2025下半年软考报名时间及入口

活动:资料下载  | 新人礼包hotgif.gif

备考:软考学习资料 | 软考在线题库 | 软考AI大模型

课程: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报考指南  |  PMP课程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软考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
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