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07年度软考(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软考 责任编辑:wangnan02 20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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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领证须知:一、考生个人领取的,必须由本人持正式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禁止他人代领。二、单位统一领取合格(资格)证书,须开据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领取人姓名)并携带领证人正式身份证。三、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因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考停考期内的,将扣发合格证书。四、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由统一下发。

领证须知:

一、考生个人领取的,必须由本人持正式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禁止他人代领。

二、单位统一领取合格(资格)证书,须开据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领取人姓名)并携带领证人正式身份证。

三、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因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考停考期内的,将扣发合格证书。

四、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由统一下发。领取证书后务必妥善保管,切勿丢失、损坏!由于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证书已经放开使用年限,丢失不补。

五、在省中直报名并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证书地点为省人事厅二楼(西解放立交桥建设广场原省戏校对过,建设街2650号)。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0431—85650020。

六、在各市州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证书名称
省中直领取时间
备注
 
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9月20日起
各市州考生证书按当地通知时间领取
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2008年3月10日
各市州考生证书按当地通知时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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