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十四章机房管理和安全保密第一节机房管理的一般要求第185条机房的环境要求1.应保持整齐、清洁。2.室内照明应能满足设备的维护检修要求。3.室内温湿度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第186条机房的管理1.设置兼职安全员。2.应设置灭火装置,各种灭火器材应定位放置,定期更换随时有效,人人会使用。3.保持
第十四章 机房管理和安全保密
第一节 机房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185条 机房的环境要求
1.应保持整齐、清洁。
2.室内照明应能满足设备的维护检修要求。
3.室内温湿度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第186条 机房的管理
1. 设置兼职安全员。
2. 应设置灭火装置,各种灭火器材应定位放置,定期更换随时有效,人人会使用。
3. 保持设备排列正规,布线整齐。
4. 应配备有仪表柜、备品备件柜、工具柜和资料文件柜等,各类物品应定位存放。
5. 门内外、通道、路口、设备前后和窗户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以免妨碍通行和工作。
6. 认真作好防火、防雷、防冻、防鼠害工作。
7. 无人值守机房必须安装环境监视告警装置,并将告警信号送到监控管理中心。
8.维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管理细则。
第二节 安全、保密规定
第187条 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技术安全和通信保密规定,图纸、资料不准擅自带出机房。
第188条 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机房,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持有保卫部门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第189条 值班时要思想集中,操作正确,确保安全。
第190条 定期检测专用工具和防护用品。
第191条 运转机械或带电的裸露部位,应装防护罩。
第192条 检修运行的电源设备时,应防止口袋内或工具袋内的金属材料和工具碰到带电部位。
第193条 检修设备时不能穿宽大外衣,女职工应戴工作帽。
第194条 禁止使用金属梯子,不准用电钻在带电的母线上钻孔。
第195条 高压检修时,应遵守停电-验电-放电-接地-挂牌-检修的程序。
第196条 清洁带电的设备时,不准采用金属或易产生静电的工具。
第197条 重要负荷应采用专用保险。
第198条 硫酸应专室存放,设专人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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