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帮助考生更多掌握执业西药师相关知识点,希赛网推出每日一病症学习系列,今天所讲病症为癫痫,希望能让考生有所收获。
癫痫
癫痫发作是指脑神经元异常过度、同步化放电活动,导致一过性神经功能障碍表现,可由多种病因引起。
一、临床表现
1.局灶性起源:意识清楚或受损,包括运动性或非运动性症状。局灶性发作可进展为双侧强直-阵挛性发作。
2.全面性起源:运动性发作包括强直-阵挛性发作,非运动性发作包括失神发作。
3.癫痫持续状态:传统的癫痫持续状态的定义为:一次癫痫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或反复多次发作持续>30分钟且发作间期患者的意识不能恢复至发作前的基线状态。
4.并发症:因意识丧失、肌肉强直造成跌倒而引起骨折、外伤、出血,肌肉收缩致关节脱位、舌咬伤等。
二、药物治疗
1.依据癫痫发作类型和综合征分类选择抗癲痫药物
(1)部分性(局灶性)发作:卡马西平、奥卡西平、丙戊酸、托吡酯、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
(2)全面强直-阵挛性发作:丙戊酸、卡马西平、奥卡西平、苯巴比妥、托吡酯、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
(3)强直或失张力发作:丙戊酸、拉莫三嗪、托吡酯。
(4)失神发作:丙戊酸、拉莫三嗪、氯硝西泮、左乙拉西坦、拉莫三嗪、托吡酯、唑尼沙胺。
(5)肌阵挛发作:丙戊酸、左乙拉西坦、托吡酯、氯硝西泮、唑尼沙胺。
2.药物选择时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禁忌证、可能的不良反应、特殊治疗人群、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药物来源和费用等。个体化给药。
3.必须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药物治疗。
4.初始药物治疗为单药治疗,至少2种或2种以上的单药治疗失败后再考虑联合治疗。
5.小剂量起始,滴定增量,长期规律用药。
6.定期随诊。
7.终止用药:应逐渐停药,停药的过程为半年至1年甚至更长。
三、用药注意事项与患者教育
1.治疗初期,肝肾功能、血常规、血电解质每1~3个月复查1次。如复查无异常变化,可每6~12个月定期复查。应用丙戊酸盐者应增加凝血功能检测,治疗前半年应每1~3个月监测肝功能1次。
2.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丙戊酸钠。过敏体质患者慎用卡马西平、奥卡西平、拉莫三嗪等。
3.脑电图可每6~12个月检查1次,发作次数增多者应及时进行脑电图检查。
4.特殊人群:育龄期妇女酌情选用奥卡西平、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孕前3个月和孕初3个月每日加用叶酸2.5~5mg。
5.驾驶需谨慎。药物治疗方案稳定至少3个月、无癫痫发作至少3个月,方可考虑驾车出行。
6.擅自停药很可怕。如果持续2年以上没有癲痫发作,可与医生讨论停药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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