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简易计税方法下,项目的进项税不能抵扣。一般纳税人在36个月内选择应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税款后不能更改。简易征收是一种特殊的增值税收取方式,针对某些行业无法获取原材料或货物进项票据,以进销差额方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的进项税不能从销项税中抵扣。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其中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在发生特定规定的应税行为时,可选择应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税款。但一旦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就不能在36个月内更改。
简易征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些领域无法获取原材料或货物进项票据,按照进销差额的方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产生过高税负后采用的税收方式。可以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有以下进项税可以抵扣:1、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3、购买农产品时,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4、购买或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费,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5、接受交通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6、从税务机关或境内代理人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是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产生的进项税。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