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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答案】D
【知识点】同一物上竞存多个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丁享有的留置权最先得到受偿。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因此乙享有的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丙享有的质权受偿,丙享有的质权优先于甲享有的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因此,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是丁、乙、丙、甲。D项正确。
2.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
【知识点】保留所有权买卖一物多卖
【解析】A项、B项考查所有权保留买卖。在取得所有权之条件成就前,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故A项错误,B项正确。
C项考查善意取得。因甲、乙之间为保留所有权买卖,故甲仍享有汽车所有权,甲将汽车卖给丙,属于有权处分,而善意取得以无权处分为前提,不存在善意取得适用之余地。故C项错误。
D项考查指示交付。丙不能一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但其可以根据有效买卖合同和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故D项错误。
3.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答案】C
【知识点】技术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甲、乙之间的技术合同无效,A项错误。乙公司为善意,故其无须承担连带责任。B项错误。根据前述法条规定,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C项正确。合同无效后,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并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故D项错误。
4.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某日,乙玩耍时将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划伤。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
B.甲已尽到监护职责,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C.用乙的财产向丙赔偿,乙赔偿后可在甲应承担的份额内向甲追偿
D.应由甲直接赔偿,否则会损害被监护人乙的利益
【答案】A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甲虽尽到监护职责,仍"减轻"并非"无需承担",因此B项错误。第二款,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由于乙的财产足以赔偿,因此甲无需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因此A项正确、CD项错误。
5.甲借用乙的山地自行车,刚出门就因莽撞骑行造成自行车链条断裂,甲将自行车交给丙修理,约定修理费100元。乙得知后立刻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丙,同时要求丙不得将自行车交给甲。丙向甲核实,甲承认。自行车修好后,甲、乙均请求丙返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
B.丙如将自行车返还给乙,必须经过甲当场同意
C.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
D.如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
【答案】C
【知识点】留置权善意取得占有
【解析】甲将借来的自行车交给不知情的丙修理,丙作为承揽合同权利人因修理费对该自行车享有留置权,属于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甲乙之间的借用合同因乙通知甲而解除,甲不再基于借用合同而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故甲不再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丙将自行车返还给乙也无须甲同意。故A项、B项错误。
6.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答案】D
【知识点】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物权请求权
【解析】因继承而取得之物权,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无须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所有权。本案中,蔡永因继承取得该房产所有权,从而享有物权请求权,故D项正确。A项认为蔡永不享有物权请求权不正确。蔡永要求蔡花腾退房屋是在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依《民法总则》第196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之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故B项不正确。蔡永父母与蔡花之间的借用合同,因继承之发生而由蔡永概括承受,故蔡永为借用合同之当事人,合同未约定借用期限,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用人返还,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故C项不正确。
7.甲晚10点30分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该路段限速60公里。为躲避乙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将行人丙撞伤,丙因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应承担全部责任
B.乙应承担全部责任
C.甲、乙应承担按份责任
D.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知识点】侵权损害赔偿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1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甲乙两人分别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了行人丙受伤的结果,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应平均承担赔偿责任,C项正确。当年公布的答案为C本题因《侵权责任法》的颁布而使得答案有所更改。可以入选。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关于担保,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可就该轿车设立质权
B.甲可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
C.就该轿车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D.就该轿车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答案】AB
【知识点】担保质权抵押权
【解析】轿车作为动产,既可以设立动产质权,又可以设立动产抵押权。当设立动产质权时,以交付作为质权设立之条件。当设立动产抵押权时,无须登记即可设立,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A项正确,B项正确,C项错误,D项错误。
2.著作权人Y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Z的服务所涉及的作品侵犯了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Z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其删除侵权作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Y的通知书应当包含该作品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B.Z接到书面通知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删除涉嫌侵权作品,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该作品的服务对象
C.服务对象接到Z转送的书面通知后,认为提供的作品未侵犯Y的权利的,可以向Z提出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作品
D.Z收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即恢复被删除作品,同时将服务对象的说明转送Y的,则Y不得再通知Z删除该作品
【答案】ACD
【知识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救济
【解析】A项考查权利人向网络服务商提供的书面通知。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条,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A项正确。
B项考查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据此,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B项错误。
C项考查被删除作品的恢复。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6条,服务对象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C项正确。
D项考查服务对象的抗辩权。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7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当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可以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同时将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转送权利人。权利人不得再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D项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或者多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法律问题,请根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
该小区业主田某将其位于一楼的住宅用于开办茶馆,蒋某认为此举不妥,交涉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田某停止开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蒋某是同一栋住宅楼的业主,法院应支持其请求
B.如蒋某能证明因田某开办茶馆而影响其房屋价值,法院应支持其请求
C.如蒋某能证明因田某开办茶馆而影响其生活质量,法院应支持其请求
D.如田某能证明其开办茶馆得到多数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法院应驳回蒋某的请求
【答案】ABC
【知识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解析】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蒋谋若不同意,田某不能开办茶馆。如果蒋某是同一栋住宅楼的业主,则必须经其同意,无论是否对其产生影响,故A项正确。如果田某开办茶馆影响其房屋价值或生活质量,则其可要求其停止开办,故B项、C项正确。D项表述和前面选项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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