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商经《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知识点

法考 责任编辑:聂小琪 2018-10-28

摘要:《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赛网法考频道为你精讲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希赛网法考频道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知识点,商经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备考。

第五节  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一、公司财务会计的定义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公司业务执行机构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的反映公司财务会计状况和经营效果的书面文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

(1)资产负债表。这是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编制而成的。资产负债表可以让人了解公司在某一特定时点上的资本构成、公司的负债以及投资者拥有的权益。

(2)损益表。损益表又称利润表,是反映公司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

(3)利润分配表。利润分配表是反映公司利润分配和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的报表。

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提供。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予本公司,供股东查阅。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三、公积金制度

1.法定公积金: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强制提取的公积金。在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2.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3.资本公积金。是指由股东投入、但不能构成“股本”或“实收资本”的资金部分,主要包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投入资本汇兑损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金等。

四、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

1.公司收益分配顺序。公司年度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是:

(1)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司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

(4)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

【注意】(1)公司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2)股份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3)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股东利润的分配。股东设立公司的最重要目的是盈利,因此,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是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依照我国公司法,公司只能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才能将剩余利润分配给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的,视为股东意思自治,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而不需要依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但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可依其规定进行分配。

公司如果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即向股东分配红利,则属于违反公司法的行为,股东应当将其分配的利润退还给给公司。公司向股东支付红利的方式有现金支付和股份分派(分配红股)。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小编推荐:

2019法考思维导图汇总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点击注册会员,享更多法考相关资讯,问题咨询可拨打电话400-111-9811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法考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距离2022 法考考试

还有
  • 0
  • 0
  • 0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3年

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厂商认证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