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减刑制度》是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希赛网法考频道为你精讲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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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制度是我国立法的一个创举。
一.概念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
二.分类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可以减刑,即具备一定条件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减刑;二是应当减刑,即有重大立功表现时,人民法院应当减刑。从减刑的方法和效果来看,减刑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这是刑种的变更;二是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减少,不能变更刑种。
三.适用条件(★★★)
(一)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适用减刑。
(二)实质条件:
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体说,在下列两种情形下,可以减刑:
(1)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四个方面的情形:其一,认罪服法;其二,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其三,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其四,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有立功表现的。
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四.减刑的限度(★★★)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五.减刑的幅度
1、就可以减刑而言,一般来说,服刑后开始减刑的时间,应与原判的刑期成正比。如无期徒刑在服刑2年后,才可以减刑;较长的有期徒刑,在服刑1年6个月以后,才可以减刑;较短的有期徒刑、拘役与管制,则应相应缩短。
2、就应当减刑而言,发现有重大立功表现时就可以减刑。
3、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多次减刑,但每一次减刑的限度,均应以原判决的刑罚为标准计算,而不能以前一次减刑后的刑期为标准进行计算。
4、对于较长的有期徒刑而言,两次减刑之间一般以1年以上为宜;对于较短的有期徒刑、拘役与管制而言,两次减刑之间的间隔应相应缩短。但对应当减刑的,则不应有间隔期限的限制。在决定减刑的幅度时,除了考虑原判刑罚外,还必须考虑犯罪人的悔改、立功表现等具体情况。
六.减刑的程序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七.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1、对于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应从原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原判刑期已经执行的部分时间,应计算到减刑后的刑期以内。
2、对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的刑期以及判决宣告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得计算在裁定减刑后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以内。
3、对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以后再次减刑的,其刑期的计算,则应按照有期徒刑减刑的方法计算。对于曾被依法适用减刑,后因原判决有误,经再审后改判的,原来的减刑仍然有效,所减刑期,应从改判后的刑期中扣除。
八.其他说明
死刑犯在缓期2年执行期满以后的减刑,是死缓制度的组成部分。死刑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减刑,不属于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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