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电力大学,作为一所以电力为特色、工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其研究生教育一直备受关注。随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推进,复试录取办法成为了广大考生关注的焦点。具体请见下文。
上海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确保我校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正公平、平稳有序进 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上海市教育考试 院关于印发<2025>的通 知》(沪教考院社考〔2025〕4 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 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和 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 ”的理念,着力 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 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 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坚持科学选拔。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 试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 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 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 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 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
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 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工作
1.我校成立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执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教 育考试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订 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并通过后,全面 负责指导全校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学科专业 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生的复试。每个复试小组应 由不少于5 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 1 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 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3.各学院须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实行差额复试,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生源情况按 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 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3.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 承诺书等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
4.考场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封存备查。
5.工作纪律要求:严格保密、集体决策、公开透明。
四、复试安排与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提供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 章均可);
5.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 复印件;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专家推荐 信等;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 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复试全程进行 录音录像,以备复查。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现场 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加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面
试两种。各专业具体复试内容及安排详见相关学院网页通知。
1.专业课笔试加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2 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 掌握情况,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上海电力大学2025 年招收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简介及考试大纲》(https://yjsc.s hiep.edu.cn/e6/68/c948a255592/page.htm)。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 的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总分 占比 30%)、专业综合测试(总分占比 25%)、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总 分占比45%)。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 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 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 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 分钟。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总分占比 20%)、专业综合测 试(总分占比 5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总分占比 30%)。全面考察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 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 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 能力;科研潜力和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 得少于 20 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其中:
专业课笔试加面试形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
250 分,其中笔试总分 100 分,面试总分 150 分。
综合面试形式: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 分。
2.录取原则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2)所有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总成绩 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 再相同,按考生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具体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3)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本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总 成绩排名、复试录取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 一律不得录取。
3.录取说明
(1)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 150 分或专业课笔试成 绩低于 30 分);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 分);
④体检不合格者。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 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 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 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时间安排
1.一志愿复试:2025 年 3 月底前完成。
2.调剂复试:2025 年 4 月底前完成。
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详见相关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六)体检安排
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安排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 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 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七)复查
入学后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 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 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调剂
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按照后续发布的 《上海电力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执行。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纪委和研究生院将对复试 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监察。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 及上海电力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 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规定时 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 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 行复议。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021-35303739,021-61655040;
邮箱:shiepyzb@126.com,jijian@shiep.edu.cn。
七、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yjsc.shiep.edu.cn/_upload/article/files/ec/e1/8301d6f34a2ea7771b9861f4da62/dda554c0-c9cd-4d71-b862-a606234a24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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