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考研 责任编辑:admin 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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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庆大学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选拔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任:蒋研川 靳文辉

副主任:刘乃梁

委员:杜辉 自正法 杨志杰

秘书:陈济新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我院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织若干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学术水平、外语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我院分别组织若干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我院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招生录取计划数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法学专业招生计划56名,已录取推免生36名,统考可录取20名。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计划113名,已录取推免生57名,统考可录取法律(非法学)30名,法律(法学)26名。

我院总体复录比约为1.5:1。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复试报到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上午,复试考核时间为3月25日—26日。

待复试考生名单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重大研招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进行统一公示。2026年3月18日10:00起,考生可通过重大研招服务系统查看我院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和时间

考生请于2026年3月24日12点之前按照下列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后按序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cqulawyjs@cqu.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2026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参见《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现场核查

请考生于2026年3月25日9:00-11:30到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109教室现场报到,并提交本人全套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审核并保存复印件。

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学院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照150元/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考生于报到现场缴纳。

3.复试考核

(1)复试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专家组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

②综合能力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综合能力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重点对考生专业知识进行考核,分值为100分,考核范围如下:

法学专业: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

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内容:法学院2026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情况、专业素养、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知识运用能力以及考生外语水平等,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分值分别为100分、50分。

(2)复试时间和地点

①综合能力考核笔试

3月25日14:30-16:30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3月26日9点开始

③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3月26日13:30开始

每位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所有考核的考场均设在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具体考试教室请于现场报到时查看。

(3)复试考核流程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考场工作人员将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在笔试和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于考试当天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进行验证。对未通过识别和核查者,不予复试。

面试考核时设置考场候考室,考生于候考室候考,遵守考场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考试。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及公示

复试成绩为综合能力考核(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1.5*50%

(2)总成绩按100分计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在重大研招服务系统公示(预计在学院完成复试3—5个工作日公布),请考生自行进入服务系统查看。

2.考生拟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在学校下达学院的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考生复试考核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60分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拟录取名单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

七、信息公开公示

1.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渠道,为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重大研招服务系统。

2.监督申诉

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责任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委员会在总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实名申诉。

学院联系电话:023-86661067

学院纪委电话:023-86661059

联系邮箱:cqulawyjs@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1.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乙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在拟录取阶段将体检报告上传至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体检要求以《关于重庆大学拟录取研究生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https://yz.cqu.edu.cn/news/2022-04/1853.html)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拟录取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纳入学院当年招生计划。

3.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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