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稳妥有序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序号 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1 国际法学030109 371 55 85
2 军事法学030110 342 55 85
3 法律(法学)涉外律师(三年制)035102 343 55 85
4 法律(法学)国际仲裁(三年制)035102 322 55 85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学院研究生复试具体工作。
(三)成立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次复试全过程。
三、复试工作程序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一)线上资格审查
3月27日13点前,考生须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提交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 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3. 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应届生)。
4.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1)应届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预计2026年9月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生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6. 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本通知附件,手写签名并转换为pdf格式);
7. 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或其他语种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扫描件);
8. 其他补充材料证明(如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请考生同步在3月27日13点前扫码填写以下问卷,确认参加复试:

(二)线下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29日(周日)复试当天按本细则指定时间地点完成报到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复试通知书(3月27日下午3点后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原件);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原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5.《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本通知附件下载并签名);
6.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简章中所注明的材料;
7.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注意: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复试过程的诚信,所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安排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等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在本学科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等。
2.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查专业知识以外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
4.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及外国语测试均为线下现场复试。
(二)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50分,外国语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语测试低于50分),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3175号华东政法大学北门
提醒:请考生按照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进行现场签到、身份核验和面试次序抽签。复试开始后无故未完成签到及资格审核的,将被视为放弃考试。
五、录取工作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择优差额录取。有关录取原则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gs.ecupl.edu.cn/2026/0324/c13332a225130/page.htm)
(二)复试结束后,由我校研究生院在官网(https://gs.ecupl.edu.cn/)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最新公示信息。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研招办统一发布为准。
六、咨询联系电话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致电或邮件联系。
学院咨询监督电话及邮箱:021-57090644,gjfyjszs@126.com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2071885
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附件:
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学生操作说明
2.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3.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4.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2026年3月25日
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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