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厦门理工学院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厦门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学院对于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定位,制定复试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录取各项具体工作;学院复试小组组织实施考生复试的具体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 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全日制 | 35 |
085403 | 集成电路工程 | 全日制 | 33(含退役士兵计划2人)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全日制 | 26 |
我院将根据实际录取进度对招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公布信息。
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应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原则上按130%的差额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人员名单;调剂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50%,学院将根据调剂生源情况适度调整。上线或调剂报名人数不足差额比例规定人数的专业,安排全部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如遇小数点则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一)复试方式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考生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凭《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校园卡入校,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我院严格执行“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核验。
(二)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时间:2026年4月1日下午13:30-17:30
2、复试地点:
招生学院 | 专业领域 | 楼层 | 教室 |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含 宽带网络、移 动通信等) 085402 | 明理园 4号楼 | 4-301考室 |
4-302考室 | |||
4-303考室 | |||
4-304(候考) | |||
集成电路工程 085403 | 明理园 4号楼 | 4-201考室 | |
4-202考室 | |||
4-203(候考) | |||
光电信息工程 085408 | 明理园 4号楼 | 4-102考室 | |
4-103(候考) |
(三)复试程序
(1)候考,所有复试考生应在当天13:15前到相应候考室候考。
(2)安检,所有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工作人员将手持金属探测器对考生逐一安检。考生的智能手表(手环)、耳机、手机(要求关机)等通讯工具将集中收取。候考期间考生需使用洗手间,工作人员将全程陪同。
(3)进场考试,考场联络员将根据考试进度,前往候考室引导考生参加面试,考生离开候考室应带好个人物品(面试结束后不可再返回候考室),进入考场时手机等通信工具由联络员暂时保管,考生入场时只能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
(4)考试过程,每位考生面试分为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和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考生现场抽取每部分的题号,依次作答。
(5)离场,考生结束复试后,考生在联络员陪同下取回个人物品后即刻离开考场、候考室所在区域,不得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不得泄露、传播复试试题。
五、资格审查
(一)考生复试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参加复试。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相关证明。
2.应届生提交学生证(须注册完整至本学期,能清楚发证学校、注册章等信息;丢失学生证且无法补办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红色/蓝色公章);往届生提交毕业证,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名称,毕业证号码,发证日期(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书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获得学历者)。所有学历/学籍认证有效期均至少须到2026年9月1日。
4.《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从学校招生网下载),在校生需加盖所在院(系)党委或党总支印章;在职人员需加盖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印章,无工作单位人员可由所在街道社区或档案部门审查盖章。
5.《厦门理工学院2026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网下载)。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方式:各考生提前备好政审材料,资格审查时现场审查原件,复印件交学院存档。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在复试各环节须现场出示、确认相关证件。
(三)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复试分组抽签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请考生准时参加。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 | 领域 | 资格审查地点 |
2026年3月31日14:30-17:00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85402 | 精工园4号楼204 |
集成电路工程 085403 | 精工园4号楼208 | |
光电信息工程 085408 | 精工园4号楼209 |
六、复试内容
(一)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以下三方面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
(1)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及表现;
(2)考生对本领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包括:
(1)英语听力测试;
(2)英语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伦理等方面情况;
(2)所学专业以外的辅修专业、培训考证、参加科研、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考核形式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开始时,考生可以介绍本人基本信息、特色优势。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40分)、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根据国家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我院考生加试科目为《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参考书目为《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五版),童诗白,高等教育出版社;《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第六版),闫石,高等教育出版社。
(五)提醒注意
考生须关注学校招生网,按照“考生须知”的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持与学校的联系。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以上初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八、调剂
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我院电子信息专业预计可能有调剂计划。我院后续将发布调剂方案和公告,公布调剂计划及调剂考生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我校简章规定的学术条件,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参与我校调剂复试。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将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并以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信息为准,未经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九、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含加分)较高者;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若仍有无法排序的情况,则由学院综合考虑后择优拟录取。
(二)复试合格线为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四)我院将根据复试结果和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和候补考生。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时,我院将在候补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若在等待期间申请其他调剂且被拟录取,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候补录取机会。考生因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放弃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十、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我院在当年招生复试结束后,通知体检报告单提交时间,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均不予录取。
十一、违规处理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报请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取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1.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
2.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的考生。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考生(全日制)。
6.国家录取检查未通过的考生。
7.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
(二)在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相关科目的考题信息,否则,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违规情节严重的考生,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咨询电话和申诉渠道
(一)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92-6291735,邮箱:2011110601@xmut.edu.cn
(二)申诉渠道
联系人:阮老师,电话:0592-6291736,邮箱:2013120601@xmut.edu.cn
厦门理工学院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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