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考研 责任编辑:admin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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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专业

学习方式

计划招生数

(含联培、根系、国际镁、城环所)

复试分数线

090300农业资源与环境

全日制

30

240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30

264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全日制

100

240

085700资源与环境

全日制

20

264

说明:

1.本指标中含根系中心指标(农业资源与环境5人、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3人)、国际镁(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15人)和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指标(环境科学与工程5人)。

2.090300农业资源与环境含1名中国农科院深圳基因组所联培名额。

3.实际招收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按不低于1:1.2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一、复试要求

(一)复试形式

本学院所有复试专业都采用线上复试形式。

(二)复试内容:

专业

复试内容

占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形式

备注

环境科学与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资源与环境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30%

线上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60%

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外语水平测试

10%

加试内容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

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笔试

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2

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注:1.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范围见附件2。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缺考或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资格审核

一志愿的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将需要材料的PDF扫描件以“一志愿+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000xm20029@fafu.edu.cn。

调剂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的考生将需要材料PDF扫描件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000xm20029@fafu.edu.cn。

调剂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和资源与环境两个专业的考生将需要材料的PDF扫描件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036243952@qq.com。

考生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在系统上进行确认,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1)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应届生)或大专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或本科结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6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和英语合格材料(详见我校发布的《福建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确保至今年5月份录取校验期间仍在有效期。

(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8.考生近半年内二甲(含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特别提醒:所有材料扫描在一个PDF里,按先后顺序排列,并用“报考专业+姓名”命名作为附件发送,切勿分成若干个PDF传送,文件大小控制在10M左右,超大文件无法下载。

请考生最迟于复试前一天将资格审查材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邮箱。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6年4月1日,考生名单详见学院官网公布。

2.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公示时会备注说明。

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根据学校要求向招生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书,经核验符合加分政策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象主要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五)调剂考生复试

若学院招生专业有调剂名额,将在2026年4月8日后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具体开通时间及调剂人数、比例详见学院网页公告。

1.我院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各专业具体调剂政策以招生学院发布调剂公告为准。

2.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招生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3.招生学院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调剂办法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招生学院对申请同一专业且符合调剂要求的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按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调剂方法以调剂公告为准。

5.学院将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招生学院指定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2.我院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试平台,备用系统“腾讯会议”。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学院会安排专人与考生逐一进行考前调试工作,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与视频人像进行核验,确认考生身份,并测试网络信号、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做好双机位测试。调试成功后,考生在复试当天应按照测试通过的标准参加正式复试,若擅自更改标准影响到考生正常复试,后果由考生自负。未参加考前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通过AI技术作弊,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

一、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另行录取)。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如考生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排前;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排前;如再相同,则由学院单独组织二次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被录取。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我院将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换算比例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4.如有考生放弃录取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时,学校将根据候补考生总成绩的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补录时,若候补考生在研招网状态为已接受待录取或由考生操作原因无法发送录取通知时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录取其后的候补考生。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我校一律不予解除锁定。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测试不合格者;

(4)复试过程存在违纪、作弊行为;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违规处理”相关条款执行。

四、复试监督

1.学院成立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通过现场、线上巡查、视频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监管。

2.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3.学院监督电话:0591-86399045

4.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91-83789361

五、其他事项

1.本实施细则如与上级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上级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2.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列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资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doc

2.复试考试范围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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