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河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法律硕士专业有部分缺额,具体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接收调剂人数 | 备注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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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非全日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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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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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2 | 法律法学 | 非全日制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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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 符合教育部、河南省、我校招生简章及我校调剂复试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 考生变更报考招生单位、报考学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报考专项计划中的任何一项,均属于调剂。
3. 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5. 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含加分)需达到我院规定的调入专业(或方向)的复试分数线(详见附表)。
6.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7. 学历(学籍)校验存疑的考生,须能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或证明。
请考生认真阅读调剂专业要求(详见附表)中关于考生报考专业、科目及学术要求等内容,避免填报错误,延误时间。
三、调剂工作安排
1. 调剂志愿填报开通
学院将在4月8日00:00开放调剂志愿填报,预计开放时间为12小时。请考生务必在系统开放期间及时填报调剂志愿,避免错过时间。
请各位考生关注我院发布的调剂信息,及时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查阅我院发布的调剂需求,填报调剂志愿。
2.复试形式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3. 复试名单
调剂计划余额关闭后,学院将根据调剂报考情况,按照择优遴选原则和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择优遴选原则详见附件中各专业具体要求,同等条件下,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合格生源不足,将按实际生源数确定复试人数;对于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首次调剂的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不高于200%;若有后续的调剂需求,差额比例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不高于300%。
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我们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名单另行公布。已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入校参加复试,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4. 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复试材料,接受复试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节点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中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接受初步资格审查,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该系统仅支持电脑端,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或火狐浏览器(FireFox)访问。
详情见需要提交的材料列表,列表中1-6项为必须材料,所有考生均应提交;7-10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以备初步资格审查。
材料列表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1 | 二代居民身份证 | 是 |
2 |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 是 |
3 | 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是 |
4 | 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的支撑材料 | 是 |
5 | 诚信复试承诺书 | 是 |
6 | 政审表 | 是 |
7 |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或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 | 加分或专项必须, 其余否 |
8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作业绩材料 | 否 |
9 | 专家推荐信 | 否 |
10 |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 否 |
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4月10日12:00,学院审核时间:4月10日-4月11日。请考生及时关注材料审核进度,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要及时更新或补充材料,以备重新审核。学院将于考生报到时,对考生填报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以备核验。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
5.享受加分政策
我校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查已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学校会在复试前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申请享受初试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核,是否享受加分以审核结论为准。
6.复试时间和地点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4月9日8:00-18:00、4月10日8:00-12:00报到,报到地点:东区法学院218。考生报到时,我院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现场核验,请考生按材料提交要求出示原件,以备核查。
4月10日至4月11日为各学科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 2026年4月10日14:30-16: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经济法学笔试),时长2小时;
2) 2026年4月11日8:00开始。外语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的考生须进行该项测试)、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复试候考场为东区法学院301,复试考场为东区法学院302、303,复试前抽签确定复试考场和顺序。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四、复试内容和成绩构成
我院调剂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请考生参阅前期发布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及录取办法(链接: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的“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五、调剂录取规则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区分专业和学习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拟录取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进行公示。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专业课单科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接收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测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在调剂系统内接收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递补。
3.我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及后续安排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布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拟录取。
拟录取后续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我校《河南师范大学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学校官方通知,按时完成各项后续手续。
七、咨询电话
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我院。
联系人:徐晓
联系电话: 0373-3830332
电子邮箱:fxyyjs@htu.edu.cn
八、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373-3830332
学校申诉渠道:0373-3329034(研究生院)
0373-3328528(纪委)
九、附则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师范大学相关招生政策为准。后续若发布新的调剂批次,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接收调剂专业要求汇总表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6年4月5日
附件
接收调剂专业要求汇总表
学院代码 | 单位名称 | 接收调剂的专业代码 | 接收调剂的专业名称 | 本专业初试考试科目为 | 对调剂考生要求(下方对前置专业有要求均已标红) | 备注 | |||
对调剂考生一志愿考试科目要求 | 对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要求 | 对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 对调剂考生的其他要求 | ||||||
013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101、201、398、498 | 101、201、398、498 | 035101 | 国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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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101、201、397、497 | 101、201、397、497 | 035102 | 国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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