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

考研 责任编辑:admin 20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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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河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法律硕士专业有部分缺额,具体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习方式

拟接收调剂人数

备注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1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6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9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9

二、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 符合教育部、河南省、我校招生简章及我校调剂复试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 考生变更报考招生单位、报考学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报考专项计划中的任何一项,均属于调剂。

3. 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5. 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含加分)需达到我院规定的调入专业(或方向)的复试分数线(详见附表)。

6.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7. 学历(学籍)校验存疑的考生,须能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或证明。

请考生认真阅读调剂专业要求(详见附表)中关于考生报考专业、科目及学术要求等内容,避免填报错误,延误时间。

三、调剂工作安排

1. 调剂志愿填报开通

学院将在4月8日00:00开放调剂志愿填报,预计开放时间为12小时。请考生务必在系统开放期间及时填报调剂志愿,避免错过时间。

请各位考生关注我院发布的调剂信息,及时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查阅我院发布的调剂需求,填报调剂志愿。

2.复试形式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3. 复试名单

调剂计划余额关闭后,学院将根据调剂报考情况,按照择优遴选原则和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择优遴选原则详见附件中各专业具体要求,同等条件下,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合格生源不足,将按实际生源数确定复试人数;对于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首次调剂的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不高于200%;若有后续的调剂需求,差额比例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不高于300%。

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我们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名单另行公布。已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入校参加复试,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4. 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复试材料,接受复试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节点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中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接受初步资格审查,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该系统仅支持电脑端,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或火狐浏览器(FireFox)访问。

详情见需要提交的材料列表,列表中1-6项为必须材料,所有考生均应提交;7-10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以备初步资格审查。

材料列表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1

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的支撑材料

5

诚信复试承诺书

6

政审表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或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

加分或专项必须,

其余否

8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作业绩材料

9

专家推荐信

10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4月10日12:00,学院审核时间:4月10日-4月11日。请考生及时关注材料审核进度,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要及时更新或补充材料,以备重新审核。学院将于考生报到时,对考生填报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以备核验。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

5.享受加分政策

我校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查已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学校会在复试前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申请享受初试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核,是否享受加分以审核结论为准。

6.复试时间和地点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4月9日8:00-18:00、4月10日8:00-12:00报到,报到地点:东区法学院218。考生报到时,我院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现场核验,请考生按材料提交要求出示原件,以备核查。

4月10日至4月11日为各学科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 2026年4月10日14:30-16: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经济法学笔试),时长2小时;

2) 2026年4月11日8:00开始。外语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的考生须进行该项测试)、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复试候考场为东区法学院301,复试考场为东区法学院302、303,复试前抽签确定复试考场和顺序。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四、复试内容和成绩构成

我院调剂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请考生参阅前期发布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及录取办法(链接: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的“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五、调剂录取规则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区分专业和学习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拟录取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进行公示。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专业课单科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接收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测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在调剂系统内接收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递补。

3.我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及后续安排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布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拟录取。

拟录取后续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我校《河南师范大学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学校官方通知,按时完成各项后续手续。

七、咨询电话

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我院。

联系人:徐晓

联系电话: 0373-3830332

电子邮箱:fxyyjs@htu.edu.cn

八、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373-3830332

学校申诉渠道:0373-3329034(研究生院)

0373-3328528(纪委)

九、附则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师范大学相关招生政策为准。后续若发布新的调剂批次,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接收调剂专业要求汇总表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6年4月5日

附件

接收调剂专业要求汇总表

学院代码

单位名称

接收调剂的专业代码

接收调剂的专业名称

本专业初试考试科目为

对调剂考生要求(下方对前置专业有要求均已标红)

备注

对调剂考生一志愿考试科目要求

对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要求

对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对调剂考生的其他要求

013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101、201、398、498

101、201、398、498

035101

国家线

013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101、201、397、497

101、201、397、497

035102

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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