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考研 责任编辑:admin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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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我院2026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面试工作。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二)若有调剂需求,调剂考生复试工作统一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组织。调剂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后续将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注: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分专业招生计划、拟复试名单等将于学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lzush.com.cn/)通知,避免错过复试各环节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责任自负。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2026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复试由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两部分组成。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下载并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1)。

(二)复试面试

复试面试包括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及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实践能力考核仅针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主要考核考生的病例分析、影像分析、心电图分析、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能力,具体考核内容由各学科(专业)安排完成。

四、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定于2026年3月30日-4月1日进行,各专业复试面试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一)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时间与要求:

时间:2026年3月30日上午 8:30-12:00

地点: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综合②号楼七楼会议室大厅

2.复试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须提供):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1,面试时交专业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根据《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审查医学定向订单培养考生资格。医学定向订单生,必须提供省级卫生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一栏中如实填写本人身份,若不如实反映,一经核实,取消复试、录取、入学等资格。

(3)“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4)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定向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6)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7)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8)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面试前交复试秘书)。

以上证件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3.复试费用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100元/人次,复试考试费由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考生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详见附件3),复试考试费交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拟复试名单公布后即可缴费。

(二)复试面试

面试拟定于3月30日下午-4月1日进行。学院将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官网公布各专业复试面试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官网。

五、录取

(一)初试、复试权重及总成绩计算

学术学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

复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0%。

专业学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

复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实践技能成绩×2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60%。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专项计划类型(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培养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考生优先复试,优先录取,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

4.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不合格(<60分);

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

6.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

(三)录取类别确定

1.拟录取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3.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四)导师确定

拟录取考生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五)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6月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八)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lzush.com.cn/)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拟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学院咨询与申诉渠道

联系电话:0931-8942240

电子邮箱:ldeyyjszs@126.com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第二医院行政楼①215室

(二)医学部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5632

电子邮箱:yxyyjs@lzu.edu.cn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恪勤楼337室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七、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和兰州大学医学部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

附件1.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

附件2.兰州大学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

附件3.复试费缴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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