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春师范大学传媒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长春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长春师范大学传媒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综合评价、分类评价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书记任正、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对本学院复试实施工作具体负责。
2.根据本院学科专业设置情况,成立艺术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复试小组,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不少于5人组成,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全面负责,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考生为到校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实践创新能力考核(含业务素质测试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200分。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实践创新能力考核成绩。
1.专业综合测试(100分)
专业综合测试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实践创新能力考核(100分)
实践创新能力考核方式为面试,包括业务素质测试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1)业务素质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主要考核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综合素养,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人文素养与仪表礼仪等方面。
既往学业基础:本科成绩、外语四六级等水平考试情况、本科毕业论文(应届毕业生论文开题报告)或毕业设计描述。
专业能力素质:与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等。
科研创新潜质(学硕)/专业实践能力(专硕):学硕主要考核已发表的与复试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专利、软著、参与过的科研项目、参与过的各级各类竞赛和获奖情况;专硕主要考核实践能力及职业素养。
业务素质测试满分为80分,未能达到48分(该门科目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测试语种为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重点考核考生的获取口头信息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20分,未能达到12分(该门科目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
(3)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折算
复试后,各项考试环节均合格的考生,将其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2)×0.4
四、调剂复试
1.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2026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须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日程安排
传媒学院定于2026年3月29日进行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艺术学
复试科目名称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专业综合测试 | 3月29日8:30-10:00 | 理科实验楼507 |
业务素质测试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 3月29日10:30-11:30 | 理科实验楼511 |
戏剧与影视
复试科目名称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专业综合测试 | 3月29日8:30-10:00 | 理科实验楼507 |
业务素质测试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 3月29日12:30-16:30 | 理科实验楼511 |
六、复试具体要求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将材料交至理科实验楼208。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能参加复试,已经参加复试的,取消其复试成绩,不予录取。同时,在入学后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1.身份审查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审查
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未通过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3.成绩审查
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
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原件(需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印章或户口所在地街道、派出所印章)。
5.考生诚信复试审查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原件。
6.其他补充材料审查
应届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电子版等证明材料,往届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提供专家推荐信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电子版等证明材料。
7.“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加分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按研招办公布的联系方式登记,并按照要求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七、体检
所有被学校拟录取的考生均需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由研招办统筹,学院在入学后组织安排。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拟录取流程
学校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参加调剂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第一志愿合格考生之后排序,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复试单科未能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和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九、监督和复议
(一)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当事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研招办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基本分数线、加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等信息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公布。
(二)复议
考生对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研招办提出申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研招办:0431-86168862 邮箱:changshiyzb@163.com
纪监委:0431-86168805
本工作方案由传媒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照《长春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传媒学院
2026年3月26日
考研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