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2026年体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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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伊犁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2026年体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伊犁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2026年体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赵依蒙 日期: 2026-03-27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伊犁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体育与健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总体原则

(一)科学性。以选拔质量为核心,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公开性。加强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公示,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公示相关要求,实施研招“阳光工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成立伊犁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等各项工作,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指导实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组成。

组长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处理突发事件。

副组长负责复试工作总协调,全面指导各学位点完成本学位点研究生的复试、调剂、面试等各项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及相关事项的协调工作。

体育与健康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方案、复试办法、复试现场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预案;负责方案的落实推进,检查、督导复试准备工作与复试过程。

体育与健康学院纪委负责复试纪律检查、复试结果复核、特殊情况处理与舆情应对。

(二)下设复试命题小组和复试小组,由学位点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有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的教师必须回避)。

工作职责:

1.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各类试题的命制、面试考核;

2.负责组织复试;

3.负责审核考生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三)成立体育与健康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期间各项工作进行督导和巡查,规范复试行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顺利有序开展。

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4月7日前完成,调剂复试4月28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工作人员实际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是否增加调剂批次视复试情况而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二)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校外考生进校需按照学校要求向体育与健康学院综合办公室提供证明材料,经综合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向保卫处报备,保卫处审核通过后考生携带身份证方可进校。

(三)复试成绩要求

1.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总分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

(四)复试比例设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学院对获得复试资格考生的报考资格、复试资格进行审核。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均需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线上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到校后再进行线下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复试,并作自行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1.报考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

往届生提交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需盖成绩认证部门公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4)申请初试免试的考生提供符合免试政策相关材料。

2.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2)《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3)《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3)。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户籍材料(本人户口信息页)、《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附件4)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应届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户籍材料(本人户口信息页)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职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6)。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职/非全日制)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7)。

(7)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

3.加分资格申请与审核

满足教育部统一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3月26日前在“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平台”(https://yjszs.ylnu.edu.cn/ppem/ylnu/login)提交《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8)、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任职、考核证明、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政策依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审核

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时,须同意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并签订《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附件4)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应届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政策依据: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5.专项计划资格审核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 士兵)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申请免试资格审核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7.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必备材料。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六)资料审核

复试前所有考生均需将以上材料中本人对应的所有材料交学院工作人员进行复试前资格审查,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七)复试内容与过程

1.复试内容

(1)综合笔试:参照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科目。

(2)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规范等;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其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3)技能考核:结合自己专项展示技术动作。

(4)英语测试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

(5)所有试卷均在学院保密室内完成,试题命制和交接保管参照《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确保试题安全保密。

2.复试过程

(1)考试环境准备。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工作人员会提前与当前批次参加复试考生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2)候考

复试开始前,考生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候考。地点:体育馆114大学体育办公室

(3)正式复试

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笔试、面试、英语测试及技能考核考场,考生需携带好身份证件。

笔试时间:2026年3月31日18点10分-19点10分

笔试地点:明德楼215

面试、英语测试、技能考核时间:2026年4月1日10点30分开始

面试、英语测试、技能考核地点:体育馆105及各项目场地

考生考完在体育馆地下室多媒体教室等候,所有考生完成考试方可离场。

(4)结束离场

考生与复试秘书确认复试结束,经允许后方可离开,关闭监控设备;严禁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交流复试过程和相关考试内容。

3.相关要求

(1)考生需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信息采集与核对、复试过程音视频材料采集等工作。

(2)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音视频材料由我院留存。

(3)复试过程中,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学院纪检人员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八)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说明:加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加试成绩小于60分即视为考生该科加试成绩不合格。

四、调剂

我院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考生调剂,具体调剂专业以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和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公布的专业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一)调剂时间

4月8日至4月28日(含),具体开始时间以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告为准。

(二)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学院将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3)其他类别的调剂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文件通知执行。

(三)调剂范畴

1.我院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学院不会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2.我院体育教学专业不接受已复试不合格考生或自愿放弃考生的再次调剂申请。

(四)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我院参与调剂的专业(领域)进行报名申请。

2.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按要求对调剂报名考生的数据进行筛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且同意遵守我院复试相关规定,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主动放弃。

3.对在复试前不配合工作或复试过程中未按要求接受监督、有舞弊嫌疑或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及成绩。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我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需提交《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签字、盖章,提交照片或扫描件)。对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考生,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英语、技能成绩×50%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含政策加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计算后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排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序,分批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其他考生分开排名,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录取环节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复试总分、体育综合、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

说明:此录取顺序同样适用于调剂环节选取复试考生。

(三)其他要求

1.调剂报考要求与招生简章公布内容一致。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专业就读要求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或复试过程中存在欺瞒、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七、体检

复试期间,我校不安排考生体检,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如实填报《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3)。入学后我校将开展新生入学体检,因身体条件不宜就读的专业,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对于复试期间隐瞒病史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性质,考虑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ylnu.edu.cn)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若考生认为我院招生行为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或对复试过程和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投诉或复议。

联系电话:19326660996文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至14:00;16:00至19:30

九、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伊犁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体育与健康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伊犁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伊犁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所有考生应不定期查看研招网站内消息、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本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伊犁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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