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考研 责任编辑:admin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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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智能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依据《北京邮电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北京邮电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细则。

一、智能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监督、统筹安排、组织实施、政策解读等工作。具体成员为: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组员: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教务员、研究生辅导员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080200机械工程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64分(含)、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34分(含)、085406控制工程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77分(含)、085501机械工程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77分(含)、0871Z2物流工程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64分(含),且单科满足教育部划定的工学学科门类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

2.调剂生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可接收调剂的专业为:080200机械工程、0871Z2物流工程。

(2)学院招生专业的缺额信息及报考条件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中发布,有调剂意向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在调剂系统发布缺额信息的12小时内,登录系统填写网上调剂志愿。学院将根据12小时以内的网上调剂志愿信息,对满足条件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入复试,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后,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完成缴纳复试费、心理测试、资格审查等规定流程,方可参加复试;发出“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未接受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名单、复试安排、复试成绩查询:

请登录https://iea.bupt.edu.cn/查看。

四、我院所有专业均不实行破格复试录取。

五、复试:

1.复试方式: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调剂考生等待后续通知。

2.第一志愿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3月24日-3月25日;调剂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等待后续通知。

考生缴纳复试费后通过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图片文件,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北京邮电大学智能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3.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8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通知。

4.复试地点: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具体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复试当天考生可凭复试通知书进入校园。

5.复试结果查询时间: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六、复试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英语能力、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前至少一天完成心理测试,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测试方式请参照《北京邮电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量操作步骤及说明》中的提示操作。

七、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面试占90%,外语听说能力面试占10%。

2.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八、各专业统考录取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统招考试录取名额

080200

机械工程

24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29

085406

控制工程

22

085501

机械工程

25

0871Z2

物流工程

4

九、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接到投诉和申诉后,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调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1.学院受理投诉电话:01066605557,办公地址:智能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楼-308;

2.学校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62285173-805;

3.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十、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据复试考生入学总成绩,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政治审核结果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十一、本细则由智能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十二、本细则未尽事宜,将参照《北京邮电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政策或办法予以执行。

十三、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邮电大学智能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6年3月23日

附件【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智能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政审表.doc】已下载548

附件【附件2:北京邮电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量操作步骤及说明.docx】已下载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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