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育科学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细则
为了做好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以选拔质量为核心,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教育科学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科学学院院长、纪委书记担任双组长,全面部署落实学院2026级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及监督检查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复试命题小组、学科或专业(领域)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等相关工作组,分别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监督检查,试题命制审核。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招生计划
按上级确定的计划总规模执行,学院各研究生招生专业按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原则上一志愿复试在4月3日(含)之前完成;调剂复试在4月28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复试方式
2026年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远程面试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复试过程中充分落实教育部“两识别”“四比对”资格审查严防替考;通过“一平台”“三随机”过程管理工作机制严防考中作弊,确保复试场地独立、无干扰、双机位。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包含加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服务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每人次25元(系统收费标准)由系统直接收取。
(三)复试成绩要求
1.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总分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
3.我院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比例设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考生线上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复试。
1.报考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
往届生提交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需盖成绩认证部门公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4)申请初试免试的考生提供符合免试政策相关材料。
2.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2)《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3)《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3)。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户籍材料(本人户口信息页)、《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附件4)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应届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户籍材料(本人户口信息页)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职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6)。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考生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职/非全日制)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7)。
(7)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职/非全日制)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7)。
(8)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
3.加分资格申请与审核
满足教育部统一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3月26日前在“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平台”(https://yjszs.ylnu.edu.cn/ppem/ylnu/login)提交《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8)、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任职、考核证明、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政策依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审核
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时,须同意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并签订《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附件4)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应届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政策依据: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5.专项计划资格审核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申请免试资格审核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7.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必备材料。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六)资料上传与保存
复试前所有考生均需将以上材料中本人对应的所有材料上传复试平台“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由学院工作人员进行复试前资格审查,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接受拟录取后,复试审核时系统上传的“报考资格审核材料”复印件及“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在10个工作日内邮寄至我院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不符,取消拟录取资格。
说明:在职考生提供的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复印件,需考生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复试内容与过程
1.复试内容
通过面试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实践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察,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心理健康等,测试范围与招生简章一致。
2.复试流程
(1)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工作人员会提前与当前批次参加复试考生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并按要求完成复试场地准备和设备测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2)复试开始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复试系统完成信息采集与身份确认后在候考室等候面试,逾时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按系统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由工作人员邀请进入面试间参加远程面试。
(4)复试平台随机抽取试题发放考生,考生审题2分钟后开始答题并接收面试专家提问。
(5)考生与工作人员确认面试结束,经允许后方可关闭设备离开面试间。
(6)面试专家综合打分,复试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说明:复试满分100分,考生复试得分总分小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与他人交流面试过程和题目内容,并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相关规定。
3.其他要求
(1)考生需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信息采集与核对、材料上传、复试过程音视频材料采集等工作。
(2)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音视频材料由我院留存。
(3)依照当年《招生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部分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4)复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拒不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专业课加试科目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说明:加试科目每科100分,考生任何一科加试成绩小于60分即为考生该科加试不合格。
四、调剂
我院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接受考生调剂,具体调剂专业以我院研究生处官方网站和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公布的专业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我院研究生处官方网站。
(一)调剂时间
4月8日至4月28日(含),具体开始时间以我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告为准。
(二)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范畴
1.我院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2.同一专业同一学习方式不接受已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再次调剂申请。
(四)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我院参与调剂的专业(领域)进行报名申请。
2.调剂系统关闭后,按要求对调剂报名考生的数据进行筛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且同意遵守我院复试相关规定,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主动放弃。
3.对在复试前不配合工作或复试过程中未按要求接受监督、有舞弊嫌疑或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及成绩。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我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需提交《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签字、盖章,提交照片或扫描件)。对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考生,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含政策加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名分批次进行录取,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其他考生分开排名。
3.考生录取环节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初试科目四、初试科目三、初试科目二、初试科目一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
说明:此录取顺序同样适用于调剂环节选取复试考生。
(三)其他方面要求
1.调剂报考要求与招生简章公布内容一致。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专业就读要求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或复试过程中存在欺瞒、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七、体检
复试期间,我院不安排考生体检,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如实填报《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3)。入学后我院将开展新生入学体检,因身体条件不宜就读的专业,我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对于复试期间隐瞒病史的考生,我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性质,考虑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院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ylnu.edu.cn)和教育科学学院网站(https://jyjs.ylnu.edu.cn/)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统一备案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院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一)咨询电话
学院咨询电话:0999-8146057,孙老师
咨询时间:10:00至19:30
(二)监督
若考生认为我院招生行为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或对复试过程和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投诉或复议。
九、违规处理
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复试中考生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伊犁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伊犁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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