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西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以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委书记、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等11人组成。
2.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笔译、学科教学(英语)复试小组,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当年招生导师、骨干教师组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小组包含1位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
招生计划
(一)分数线确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含推免生数) | 复试分数线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6 | 337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32(8) | 344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9(1) | 344 |
050208 |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 2 | 344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2 | 344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3(1) | 344 |
055101 | 英语笔译 | 26 | 344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158(14) | 366 |
(二)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点击链接(https://yjsy.nwnu.edu.cn/2026/0327/c2701a271828/page.htm)查看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登录西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查看复试安排。
(三)复试安排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提交相关材料、确认复试、缴费和查看复试结果。
1.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8:00-12:00;14:30-17:30
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校本部)致朴楼(教学3号楼)6楼
(2)笔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4月1日8:00—10:00 | 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校本部)致朴楼(教学3号楼) | 具体考场报到时另行通知 |
055101 | 英语笔译 |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3)加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4月1日10:30-12:30;14:00-16:00
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校本部)致朴楼(教学3号楼)6楼,具体考场报到时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4月2日8:00—18:00 | 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校本部)致朴楼(教学3号楼) | 具体时间和考场报到时另行通知 |
055101 | 英语笔译 | 4月3日8:00—12:00 |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2.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全部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需加试。
(1)笔试
专业课复试采取笔试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外语/第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方向考生需参加综合情况面试占80%,外语/第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占20%。英语笔译和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考生仅需参加综合情况面试。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等)和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为准。
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参照同等学力考生要求进行。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位证》。
2.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士兵计划”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少干计划”考生,提交《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提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6.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复试要求
1.复试收费
复试考生应交纳复试费。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每生每次100元,由考生本人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wnu.edu.cn中缴纳。
2.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nwnu.edu.cn/)“招生工作”栏目,提前学习、熟悉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中对该专业的复试录取的相关政策要求。或登录我院网站(https://wyxy.nwnu.edu.cn/)了解复试相关政策规定。
3.笔试和面试开始前,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毕业证、应届考生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考生不准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其他电子设备参加复试。否则,按作弊处理。
4.笔试和面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四、调剂复试
学校于4月6日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意向,4月8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
(一)调剂要求
调剂我院考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学术学位可调入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不可调入学术学位。
6.“士兵计划”、“少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专项”不接收调剂。其中,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7.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明确接收调剂考生的其他要求。
(二)调剂名单确定
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根据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专业计划按不低于130%的比例确定。调剂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三)调剂复试程序
1.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
2.学院向复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研招网上点击确认。
3.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提交相关材料、确认复试、缴费。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进行确认的考生,由学院与考生联系进一步确认后,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4.参加调剂复试考生,按照本细则“复试安排”中的资格审核、复试内容、复试要求进行。
五、录取
(一)录取成绩换算办法
初试总分500分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30%。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所有专业初试、复试权重为7:3,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复试专业的录取成绩排名。若录取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士兵计划”、“少干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笔试、面试、加试其中一项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人事档案审查或《定向就业协议书》审查不合格者;
4.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拟录取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及学籍。
(四)录取类别确定
“少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期前学院上报《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排序成绩汇总表》,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的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排序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干计划”考生、“士兵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录取检查。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和调档、合同签订等情况,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在开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
(一)补充说明
本实施细则在《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二)咨询联系方式
部门:西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931-7971885
电子邮箱:wyyjs885@126.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校本部)致朴楼(教学3号楼)612室。
外国语学院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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