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考研 责任编辑:admin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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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庆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检验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备注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22
105800 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方向) 21 其中2个为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专项计划,项目负责导师:陈娟(工号:102608)。考生若有意向选择此专项计划,须在提交的“必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有意向选择高研院专项计划”。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考察。

3.学院内同一学科/领域内的复试满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原则。

4.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透明。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以线下现场测试形式开展。

1.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2.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其中外国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科研素质测试:满分为30分。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4.自由问答。

四、考生选择学院

所有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名单(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须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选择报考学院,并提交复试材料,系统开放时间及操作流程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所有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在系统选择“检验医学院”,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阶段复试录取。

未参加已选学院第一志愿专业方向复试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本学院本专业招生方向间调整,但可以参加不同学院同方向或不同方向的调整。

调整结束后仍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申请其它专业调剂。

五、考生提交复试材料

考生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按时提交复试材料。材料不齐全的考生须做书面说明,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后方能参加复试。

(一)必要材料: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提交,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及方向+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必要)”。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证明),学生证须提供全部页面,钢印须清晰;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思想工作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7.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

9.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本人手写签名);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非必要材料: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及方向+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非必要)”。

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六、考生资格初审

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资格初审的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通过资格初审的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复试前考生报到环节将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所对应的原件进行复审,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七、复试流程

(一)考生报到、资格复审、抽签

3月30日下午14:30,地点:袁家岗校区弘医楼515会议室,考生报到,现场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所对应的原件进行复审,学习考生须知,考生随机抽签确定复试分组及次序。

(二)考生签到、候考

3月31日上午8:00,地点:袁家岗校区弘医楼5楼,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签到,考生到指定候考室候考。

(三)正式复试

3月31日上午8:30正式开始复试。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现场抽取试题,采用匿名复试方式,每名考生复试时间20分钟。考生手机等违禁物品应存放在指定位置,考生复试结束后直接离开考场,不再返回候考室。

八、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考生是否拟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在二级专业(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政治与外语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中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学院官网公布经研究生院审核的所有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九、考生确认拟录取信息

拟录取考生须及时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拟录取确认,同时须填写《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签字扫描并在规定时间发送到学院邮箱jianyan@cqmu.edu.cn,文件命名为“拟录取确认+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

十、不予录取情况

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十一、校内调整

校内同专业不同方向间或不同学院调整只开放一次。被淘汰的第一志愿考生可在本学院或其他学院本专业有剩余计划的所有方向申请调整,均须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复试一致。详细安排关注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十二、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医学类(10)和工学类(08)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我校理学(07)学术学位。
4.除上述专业类别外,我校其他专业应在同一专业门类范围内调剂,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专业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5.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有三类: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相同;314数学(农)和315化学(农)相同〕

(二)调剂注意事项
1.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并在调剂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程序和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学院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遴选;当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复试。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1:5,当申请调剂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调剂计划数时全部进入复试。详见学校和我院后续通知。

十三、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师生双选工作,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开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四、应急预案

如考生因天气、航班、车次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抵达复试现场,请在复试前尽快联系学院(023-68483887 孙老师)说明情况,以便安排进一步工作。

复试现场,对于其他无法预料外力造成的复试中断,由复试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已完成复试考生成绩有效,立即封存。

十五、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学院对考生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六、咨询与纪检申诉

检验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报考咨询电话:023-68483887孙老师,李老师

邮箱jianyan@cqmu.edu.cn

纪检申诉电话:023-68485240王老师,胡老师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重庆市以及学校研究生院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品德考核表
3.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4.考生自愿放弃复试承诺书
5.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

重庆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pdf

附件【3、2026年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pdf

附件【4、考生自愿放弃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5、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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