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6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确保2026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文件精神及《上海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护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工作小组
1、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护理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领导和教学办公室等组成。
2、监察工作小组由护理学院书记担任组长,组员由纪委及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在护理学院复试期间,监察工作小组的监察人员巡视考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命题工作、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1、通过遴选,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考务工作,并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教育和应知应会培训。
2、根据本年度护理专业招生计划数和复试人数等情况,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并配备记录员。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工作小组审定。
3、参
考研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