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考研 责任编辑:admin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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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伊犁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伊犁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伊犁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和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结合我院无线电物理(学硕)、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硕)专业招生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宁缺毋滥,特制定本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织领导

为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各项工作,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监督工作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按无线电物理、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分设2个复试小组,每组5人,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学院学术骨干组成,每组配备秘书1名,负责各专业复试考核、评分、记录等具体工作。小组成员均实行回避制度。

二、复试方式、时间及适用专业

1.复试方式:全程线上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复试平台及操作要求另行在学院官网公布。

2.复试时间

一志愿暂定4月2日16:30复试;调剂复试4月28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电子工程学院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是否增加调剂批次视复试情况而定,请考生及时关注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c.ylnu.edu.cn/)、电子工程学院官网(https://dxxy.ylnu.edu.cn/xwzx/tzgg.htm)通知。

3.适用专业:无线电物理(学硕)、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硕)。

三、复试基本条件

1.分数要求

(1)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总分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0 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我院调入专业的B类考生国家线要求,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院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调剂要求以学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2.加分资格申请与审核

满足教育部统一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3月26日前在“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平台”(https://yjszs.ylnu.edu.cn/ppem/ylnu/login)提交《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 8)、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任职、考核证明、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政策依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审核

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时,须同意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并签订《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附件4)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应届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政策依据: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4.专项计划资格审核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复试前向学院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申请免试资格审核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6.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必备材料。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四、资料上传与保存

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考生线上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复试。

1.报考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

往届生提交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需盖成绩认证部门公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 and 《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4)申请初试免试的考生提供符合免试政策相关材料。

2.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2)《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手写签名)。

(3)《伊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3)。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户籍材料(本人户口信息页)、《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附件4)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应届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户籍材料(本人户口信息页)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职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6)。

(6)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职/非全日制)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7)。

(7)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

3.资料上传与回收

(1)考生复试前,需将以上材料中本人对应的所有材料上传复试平台“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由工作人员逐一进行复试前资格审查,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复试审核时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考生接受拟录取后,在10个工作日内邮寄至考生拟录取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不符,取消拟录取资格,学院做好考生材料保存工作。

说明:在职考生提供的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复印件,需考生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入学报到时进行复审,如有不符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各部分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各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综合面试(70分):(1)专业知识考核,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前沿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科目及参考书目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内容一致;采取线上抽题作答方式,考生线上口头回答专业问题。(2)考查考生的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等;考生介绍个人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实践经历、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设计)、研究规划等,复试小组围绕介绍内容及专业领域进行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评(10分):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考生随机抽取英文短文朗读并口译,复试小组就短文内容或日常进行提问,考生现场交流作答。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融入综合面试环节进行,重点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与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内容一致。加试成绩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但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加试具体时间、线上考试流程及相关要求另行在学院官网发布,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加试。

七、成绩核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分: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复试由5位专家共同评分,5位专家给出的总分合计为500分,复试成绩=5位专家总分÷5(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直接不予录取,不参与总成绩核算。

2.总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

总成绩计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包含教育部及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分值,加分项目不累计,按最高加分项计入初试成绩后参与总成绩核算。

八、复试过程管理

1.线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复试音视频资料及考核记录由学院统一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复试记录由复试小组2名及以上成员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修改。

2.复试小组成员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全程佩戴工作证,独立评分,评分过程坚持客观、公正,不得有任何偏袒性言行;复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复试工作区(线上复试端),不得与考生单独联系。

3.复试秘书负责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包括考核问题、作答内容、各项成绩、综合评价等,复试结束后及时整理复试材料并上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4.考生须严格遵守线上复试考场规则,按要求调试双机位设备、准备复试环境,复试过程中不得出现替考、作弊、泄露复试内容等违纪行为,违者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九、录取规则

1.总成绩按专业单独排名,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次排名。

2.考生排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序,分批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其他考生分开排名,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录取环节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复试总分、业务课(二)、业务课(一)、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

说明:此录取顺序同样适用于调剂环节选取复试考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有一门及以上低于60分者;

(4)复试过程中缺考、违纪或作弊者;

(5)未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体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参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

4.拟录取考生若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须符合所有录取条件并完成复试考核。

5.定向培养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调剂工作细则

1.调剂基本要求:须符合教育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及我院调入专业报考条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2.调剂信息发布:我院调剂专业、调剂名额、具体要求等信息将通过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c.ylnu.edu.cn/)、电子工程学院官网(https://dxxy.ylnu.edu.cn/xwzx/tzgg.htm)、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发布,考生须持续关注。

3.调剂程序: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我校参与调剂的专业(领域)进行报名申请。调剂系统关闭后,学校按要求对调剂报名考生的数据进行筛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且同意遵守我校复试相关规定,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主动放弃。对在复试前不配合工作或复试过程中未按要求接受监督、有舞弊嫌疑或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及成绩。

4.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1.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均在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c.ylnu.edu.cn/)、电子工程学院官网(https://dxxy.ylnu.edu.cn/xwzx/tzgg.ht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考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照顾政策或专项计划的考生予以备注。

2.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ylnu.edu.cn)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统一备案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3.学院官网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考生须及时查阅,因未及时查看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二、考风考纪与申诉渠道

1.对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校生违纪的,由其所在学校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违纪的,通知其所在单位并由单位视情节给予政纪处分。

2.考生对复试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复试监督工作小组申诉,申诉须实名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学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监督举报电话:15886942288 15699398577(电子工程学院复试监督工作小组)

4.学校研究生处监督电话:0999-8131760

十三、咨询方式

学院设立复试专属咨询渠道,为考生解答复试、调剂相关问题:

1.咨询电话:周老师 15026048568

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

十四、其他事项

1.本细则适用于伊犁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26年无线电物理、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新疆教育考试院及伊犁师范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线上复试平台操作指南、考场规则、材料提交要求等后续补充通知,将在学院官网发布,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3.学院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适时调整复试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第一时间在官网公告。

4.本细则由伊犁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伊犁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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