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昌大学口腔医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口腔医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小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压实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比例
分学位类型、按专业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同分考生同时进入复试),考生现场报到后,按招生方向进行复试,同一学位类型中招生方向生源复试比例不足150%的,允许同学位类型其他方向学生转入。
三、复试报到程序
(一)现场报到
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在3月27日9:00-11:00前往口腔医院红谷滩新院(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北大道688号)4号楼三楼会议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与报考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初试准考证;
(3)《南昌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需审查盖章);
(4)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升本考生还需提供录取名册(复印件上需盖有红章);
(6)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7)考生大学期间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发放复试准考证等
经确认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纳复试费,将发放复试准考证、体检表、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卡等。
四、复试流程
(一)复试形式
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
(二)复试时间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考核: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进行笔试考核,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5小时,考试科目为《口腔解剖生理学》。
报考专业型硕士的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每人30分钟,满分为100分。以评价考生是否达到我校全日制口腔医学本科毕业技能考核要求为考核目的。考核内容包括口腔检查(50分)和基本操作技能(50分)两项,每项由2名考核老师根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分。考生技能考核得分为2名考核老师平均分。考生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包括英文自我介绍,复试小组专家提问等方式,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每位考生在随机抽取话题后,进行话题准备、话题陈述以及问题简答。
(四)体检
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和东湖校区校医院均可进行体检,体检费90元。体检地点为东湖校医院医技楼一楼(八一大道461号),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南昌大学校医院接受体检,具体请看体检须知,未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专业考核、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者不予录取。
2.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250)*40;所有成绩均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3.复试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分专业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同分者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专业考核成绩、复试面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4.录取时分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及方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全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录取。
6.凡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加试、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弄虚作假者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等,均不予录取。
六、其他事项
1.关于各专业复试阶段专业基础考核及参考书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等有关信息请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edu.cn)查阅。
2.试题保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禁止考生录音,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和公布。考生如有泄密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复试成绩将在口腔医学院学院网站(https://www.jxskqyy.com/list/955.html)公示。
5.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并进行解释。学院咨询电话:0791-86363326,邮箱:ndfskqyy143@ncu.edu.cn;申诉电话:0791-86362870,申诉邮箱:ndfskqyy010@ncu.edu.cn。
6.拟录取结果由南昌大学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相关文件及通知,复试细则若有新的补充规定,将另行公告。
口腔医学院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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