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6年硕士招生公告23——关于拟录取统考考生提交体检报告的通知
关于拟录取统考考生提交体检报告的通知
各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根据我校招生工作安排,拟录取统考考生须按规定选择二甲及以上正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可参考附件1要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需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于4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原件寄送到录取的招生学院进行复核。招生学院寄件信息详见附件2.
所有材料请寄送招生学院,邮寄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公司需指定时间地点自行上门领取,怕影响按期接收)。
注:体检没有固定表格(须有照片),按照医院体检要求出具一份报告。
考研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