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春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二)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长春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复试录取情况,我校开始第二次接收调剂考生,现公告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长春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长春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国家A区基本线。
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初试第二单元科目为英语。
二、调剂专业及具体要求
序号 | 学院代码 | 学院 | 专业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调剂计划 | 调剂要求 |
1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型 | 100501 | 中医基础理论 | 5 |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2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型 | 100502 | 中医临床基础 | 4 | |
3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型 | 100504 | 方剂学 | 3 | |
4 | 002 | 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 学术型 | 100508 | 中医骨伤科学 | 3 | |
5 | 002 | 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 学术型 | 100510 | 中医儿科学 | 3 | |
6 | 002 | 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 学术型 | 100511 | 中医五官科学 | 1 | |
7 | 004 | 药学院 | 专业型 | 105500 | 药学 | 8 | 1.生源充足时: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7)或中药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8)或中药专硕(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6)或药学专硕(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5)的,按照初试总成绩高低优先调剂; |
8 | 004 | 药学院 | 学术型 | 100701 | 药物化学 | 10 | |
9 | 004 | 药学院 | 学术型 | 100702 | 药剂学 | 4 | |
10 | 004 | 药学院 | 学术型 | 100703 | 生药学 | 8 | |
11 | 004 | 药学院 | 学术型 | 100706 | 药理学 | 6 | |
12 | 004 | 药学院 | 专业型 | 105600 | 中药 | 9 | |
13 | 004 | 药学院 | 学术型 | 1008Z2 | 中药化学 | 5 | |
14 | 004 | 药学院 | 学术型 | 1008Z3 | 中药药理学 | 6 | |
15 | 004 | 药学院 | 学术型 | 1008Z4 | 中药分析学 | 6 | |
16 | 004 | 药学院 | 学术型 | 1008Z5 | 中药药剂学 | 3 | |
17 | 004 | 药学院 | 学术型 | 1008Z7 | 中药炮制学 | 1 | |
18 | 004 | 药学院 | 学术型 | 1008Z8 | 中药鉴定学 | 5 | |
19 | 006 | 管理学院 | 学术型 | 1007Z2 | 社会发展与管理药学 | 2 | 1.生源充足时,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代码前4位为1007)或中药学(代码前4位为1008)或药学专硕(代码前4位为1055)或中药专硕(代码前4位为1056)的,按照初试总成绩高低优先调剂; |
20 | 006 | 管理学院 | 学术型 | 1005Z6 | 中医药管理学 | 6 | 1.生源充足时,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中医学(代码前4位为1005)或中医(代码前4位为1057)或针灸(代码前4位为1059)或药学(代码前4位为1007)或中药学(代码前4位为1008)或公共卫生(代码前4位为1053)的,按照初试总成绩高低优先调剂; |
21 | 007 | 临床医学院 | 专业型 | 105101 | 内科学 | 1 |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22 | 007 | 临床医学院 | 专业型 | 105102 | 儿科学 | 1 | |
23 | 007 | 临床医学院 | 专业型 | 105104 | 神经病学 | 5 | |
24 | 007 | 临床医学院 | 专业型 | 105108 | 重症医学 | 1 | |
25 | 007 | 临床医学院 | 专业型 | 105109 | 全科医学 | 1 | |
26 | 007 | 临床医学院 | 专业型 | 105111 | 外科学 | 1 | |
27 | 007 | 临床医学院 | 专业型 | 105112 | 儿外科学 | 1 | |
28 | 007 | 临床医学院 | 专业型 | 105115 | 妇产科学 | 3 | |
29 | 007 | 临床医学院 | 专业型 | 105300 | 公共卫生 | 6 |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30 | 009 | 医药信息学院 | 学术型 | 1005Z2 | 中医药信息学 | 4 | 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2位为“10”,按照初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
31 | 011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学术型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6 | 1.申请调剂方向为:炎症与免疫的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总计划为5个,应满足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中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5)或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6)或中医(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7)或针灸(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9)且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为临床专业能力(中医),科目代码为307。 |
32 | 011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学术型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7 | 应满足以下条件: |
33 | 011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专业型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7 |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34 | 011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学术型 | 1006Z2 | 中西医结合药学 | 12 | 生源充足时,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优先调剂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中西医结合(代码前4位为1006)或药学(代码前4位为1007)或中药学(代码前4位为1008)或药学专硕(代码前4位为1055)或中药专硕(代码前4位为1056)或中医学(代码前4位为1005)或中医(代码前4位为1057)或针灸(代码前4位为1059);生源不足时,再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根据初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
三、调剂原则
1.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调剂邀请比例不低于1:1.2。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所有符合申请调剂的考生均应符合接受调剂专业的其他要求,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数相同)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原则详见《长春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
5.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我校本批次一个志愿(专业代码不同即视为不同志愿),若填报多个志愿,我校将随机分配报考志愿。
6.对于已进入一志愿复试范围却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不接受其调剂申请,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本轮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0时(4月15日24时),关闭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14时,如到关闭时间为止,未达到调剂需求的专业将顺延系统关闭时间。
五、调剂程序
1.考生网上申请。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我校本批次一个志愿(专业代码不同即视为不同志愿)。
2.发送复试通知。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下载考生志愿信息,审核考生调剂资格并按调剂比例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确认参加复试,须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网址:https://y.ccucm.edu.cn/info/1087/18438.htm)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并参加复试,通过复试后拟录取到相应的学科专业。复试前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若调剂系统关闭24小时后,考生仍未收到复试通知,则意味着本轮调剂失败,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修改志愿。未发送复试通知的志愿将在系统中保留,后期如因考生放弃、未接受待录取通知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将优先在系统内已有志愿中增补。
六、复试安排
资格审核及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单位安排,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
七、调剂注意事项
1.申请调剂考生默认均已详细阅读我校公布的《长春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长春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同时还应满足调剂专业的要求,后期如若产生因考生不详细阅读上述条件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应提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服务系统操作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并提前测试本人账号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联系网站客服。为避免网络堵塞,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好报名时间,尽量错峰提交调剂志愿,以免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无法报名,错失调剂机会。
3.报考我校的调剂志愿如被修改,意味着取消了我校的调剂志愿,将不能被我校查询到调剂志愿且无法发送复试通知。
4.后续如因调整招生计划、考生放弃复试等原因出现空额,将优先在系统中仍有的调剂志愿中增补。如考生已修改调剂志愿,将失去调剂机会。
5.不接受曾拒绝我校复试通知考生的调剂申请;不接受我校已公布的拟录取考生的调剂申请;不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的调剂申请。
6.调剂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7.复试结束后,我校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八、调剂咨询方式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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