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刘建婷 2018-09-18

摘要: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显示:2018年秋季齐齐哈尔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9月30日,体检时间9月20日--10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10月8日--10月22日,认定时间10月22日--11月23日。

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8〕516号)要求(见附件6),我市将面向社会开展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凡户籍、居住证或工作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网上申请报名,并在齐齐哈尔市所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一)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二、学历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三、 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2018年9月20日-9月30日,每天7:00--24:00)--体检(9月20日--10月10日完成,具体日期由各认定机构在此区间内自行确定)--现场确认(10月8日--10月22日期间,县(市)区具体日期以各认定机构网上公告的日期为准)--认定(2018年10月22日--11月23日)。

(一)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未参加国考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按户籍、居住证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为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为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选择认定机构为齐齐哈尔市教育局的申报人员,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请选择“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参加国考有效期内合格人员)”现场确认点;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请选择“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现场确认点。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网络提示稳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详细核对后再提交;任教学科要和考试科目(没参加国考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要和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一致,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只选择到上层、中层的父目录(不能只选择到XX类),要选择到最里层的子目录;没有参加国考的全日制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的幼儿(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只能申报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资格。请务必上传符合网络要求的近期免冠小二寸蓝色背景电子彩照。

核对信息确保无误后再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报名人一定要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报名号”,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查询的依据。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PDF格式彩色打印,一式二份),以及“报名号和现场确认信息”。提交信息后发现有错误,务必要在9月30日前修改,并重新提交修改后信息、重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个人因漏(错)填(选)信息、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见市、县(市)区网上公布的信息(或报名时认定机构发送给申请人的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全部用A4通用复印纸张打印(复印),没有标注一式二份的均是一份: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325×240毫米),档案袋封面(见附件5)。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信息,并规范粘贴到档案袋上。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采用PDF格式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两面打印(第1页和第2页为同一张纸,第3页和第4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申请人要在第2页上签署本人姓名;需另外提供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底板一寸蓝色背景(必须与认定表网传照片一致)纸质照片1张,背面提前写上报名号、任教学科和申请人姓名。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不用此项)。

6、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复印带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户主页面及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户籍不在本地,而工作单位在本地的申报人员,要提供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以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7、由所在单位、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3)。

8、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往届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参加国考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往届毕业生要提供学业成绩单,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注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成绩。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

10、体检合格表(格式见附件1、2,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处要盖体检医院骑缝章)。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在各县(市)区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市)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安排在本县(市)区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看黑教师办[2004]44号、教资字[2010]15号(幼师)文件,由各认定机构提供给指定的合格医院。体检医院应根据申报人实际申报的任教学科,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体检鉴定结论。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报人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医院指定为:建华医院北院(建华区双华路49号,体检最好提前一天预约,预约电话:0452-8099998,8099994),体检日期为9月20日--10月9日(周日和10月1--7日休息),要带着身份证和体检表,应确保2018年10月10日前拿到医院出具合格体检表,方可有资格到现场确认。申报高中、职高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告知体检医院受齐市教育局委托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以方便提前统计认定人员有关信息。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确定为2018年10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现场确认地点: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校图书馆一楼会议室(建华区中华西路53号),请带齐上述材料及时进行现场确认。如现场确认时间延后(不会提前),请报名后至10月10日前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教育信息网公告栏和教师资格认定专栏公告的延后信息。

(三)审核认定。我市审核认定终止时间为11月23日下午17点。

(四)证书和申请表打印、领取。我市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领取时间要根据省厅发放空白教师资格证书时间确定,大致可确定为2018年12月22日—2019年3月31日,具体领取日期以市、县(市)区认定机构在齐齐哈尔市教育信息网和各县(市)区网站公布的日期为准。

四、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常用条件。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网站公告指定的地点领取证书。

联系电话:见附件4。

相关附件下载:点击下载.zip

附件: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齐市及所属县(市) 区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5、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6、《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8〕516号)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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