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胡陆 2022-02-12

摘要:在安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符合安徽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安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相关内容,请查看下文。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即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一直沿用之前发布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徽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除已有规定外,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肝炎病毒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除外)。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

7、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未治愈;性病;爱滋病毒检测阳性。

12、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5、上肢或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6、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

17、男子身高低于160厘米,女子身高低于150厘米,男子体重低于45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0公斤。

18、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影响面容。

19、除以上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是一项很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在体检时,要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解决体检中的疑难问题。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好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并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检查队伍要相对稳定,便于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体检前应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认真学习的有关规定和“体检标准及办法”等,对负责体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准让申请人员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在更改的结果上面横腰划一条横杆,使原来更改的字迹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改后论断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后要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指定复查医院对体检医院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资格认定健康状况的依据,拒绝接受。

7、体检工作人员要做好当日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8、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资格认定健康状况下定“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员取体检表。

9、对申请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检时各个环节都要把好关,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外,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

10、负责体检的医院要紧密配合,提高效率,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情况特殊者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安徽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

教秘人[2004]56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实施细则》,参照及省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际,省教育厅对《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补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第三条“体检标准”修订为: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且心电图不正常。

2、血压超过140/90毫米汞柱,低于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160毫米汞柱,低于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90毫米汞柱,低于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下列情况除外:

(1)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恶性肿瘤、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风湿性疾病;严重的血液病、内分泌代谢性疾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乙型病毒肝炎抗原携带者但转氨酶正常者除外;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为不合格)。

6、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或有精神病史。

7、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

8、性传播疾病(经二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检查确已治愈者除外)。

9、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0、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或一眼失明;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

11、两耳听力均低于3米,或一耳听力达到5米,另一耳全聋。

12、一侧上肢或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跛行者;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3、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4、男性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低于160厘米,体育教学不合格。

15、斜颈、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3×3cm2)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影响面容者;全身扩散性湿疹、皮炎、银屑病。

16、除以上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

二、原《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第四条“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修订为“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二级以上医院、体检站负责体检”。

三、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定点体检医院名单须及时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备案;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必须统一使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原文链接:https://www.ahhuoshan.gov.cn/public/6619001/31993911.html

注意:如有变动,请以网站发布的为准。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教师资格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3年

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厂商认证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