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为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48-2014:5.2 疏散,内容详情如下,如需查看更多消防工程师消防规范标准,敬请关注希赛网消防工程师频道。
5.2 疏 散
5.2.1、5.2.2 按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执行。
5.2.3 本条是按照现行防火规范内适于商店营业厅的门宽度等有关规定所编写的。
5.2.4 按照现行防火规范有关规定,疏散通道和楼梯间内不得有任何影响疏散宽度的设施,本条规定也是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要求,控制商店营业厅内的装修。
5.2.5 本条借鉴了中国台北《建筑技术规则》和日本《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当商业建筑等的五层及以上之楼层供公共使用时,应设置楼梯通达供避难使用的屋顶平台,其面积不得小于建筑(水平投影)面积的1/2,并在该面积范围内不得建筑其他设施;并且建筑物内通达屋顶避难层的楼梯不少于2个。我国现行的防火规范虽无类似规定,但今后百货商店、商场将建筑面积趋大、建筑层数趋多,为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疏散也宜多加这个措施,故订出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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