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论文范文:《论语本原》主要的训诂原则探析

自考 责任编辑:杨锐频 2020-12-16

摘要:很多考生自考通过所有的考试以后又面临着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毕业论文,而且毕业论文并不是简单就可以糊弄过去的,尤其是对于想要学位证的同学来说。本文为大家整理提供自考毕业论文范文:《论语本原》主要的训诂原则探析,供大家参考使用。

《论语本原》主要的训诂原则探析

摘要:《论语本原》是黄瑞云先生的力作,可以说是引导读者一窥《论语》堂奥的训诂经典。书中遵用的训诂原则主要是“重视全书前后有关章次的联系”、“重视人物语言的特定环境”和“重视文章的深层含义”三项。这三项原则在书中为匡正讹误、创立新说立下了汗马功劳,成为人们深入了解《论语》“意原”的主要门径。因此深入研究这三项训诂原则,对于了解《论语本原》的内容及特点是有好处的。

关键词:黄瑞云;《论语本原》;训诂原则

《论语本原》是黄瑞云先生的力作,可以说是引导读者真正一窥《论语》文字、思想及人物风貌本来面目的训诂经典。黄瑞云先生的同学曾世竹先生在书中的《序》中说,现存《论语》的主要注释大着,自古迄今已有四个里程碑,“我相信,黄瑞云先生的《论语本原》,当之无愧是研究《论语》的第五里程碑,将经历了二十多个世纪的《论语》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我们认为,曾世竹先生的这个评价,是不过分的。从个人来说,是“先得我心之所同然”。

为什么说黄瑞云先生的《论语本原》是《论语》训诂的第五里程碑呢?其道理当然是不一而足的,要展开说,可以写成一篇篇幅很长的专论。但若归纳起来,还是用曾世竹先生在《序》中所说的话来概括:《论语本原》能“发掘《论语》书中沉埋两千多年的奥秘,辨正历代注疏中如此之多的误解,提出如此之多的新见”,“为《论语》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

本文只是从训诂的原则上来论述这个问题。

我国古代学者在注释古书的时候,本有重视故训的传统,例如东汉郑玄“注《诗》,宗毛为主”(《六艺论》),南宋朱熹讲述《论语》,“本之注疏,以通其训诂;参之释文,以正其音。”(《论语训蒙口义·序》)这是由于前代学者在艰辛的古书训诂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汉儒去古未远,经生们所说的故训往往是口口相传的,可信的程度较高”[1]。黄瑞云先生的《论语本原》(以下简称“本原”)虽然批评古注的地方所在多有,但综观全书,也是以遵用故训为主,只是在前人的说法有些简略或隐晦的地方才进一步阐明或补充。《本原·凡例》称,“本书充分尊重前人注释,不轻疑”,并说“没有前人指引,后人会寸步难行”,以此表达对前贤的感激之情。

但《本原》一书,虽宗主旧注,却又不为苟同,“如有不同,即下己意”,用书中《凡例》的话来说,就是“充分尊重前人注释,不轻疑;但也不轻信,一切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待”。书中这些“下己意”的内容,大多包含在以★为标志的“星评”之中。书中星评多达三百多条,各自附在《论语》原文有关章次之后,或发掘书中的奥秘,或辨正旧注的误解,或提出新的解释,可谓精彩纷陈。因此,这些星评从形式到内容,都成了《本原》一书最大的亮点,是本文要重点研究的对象。

我们认为,《本原》一书的星评,之所以精彩纷陈,硕果累累,是由于成功地运用了合理的训诂原则。

所谓训诂的原则,是指人们在训诂实践中应该遵循的普遍意义的原则,它对训诂实践有着宏观的指导意义。训诂的原则作为一个理论范畴,是从现代训诂学才提出的,并且迄今对它的研究还很不够,许多问题还没有得到厘清,许多方面还没有达到共识。但这并不代表在此之前就没有训诂的原则或者好的训诂原则。理论本是从实践中概括出来的,在理论产生之前,训诂的原则本来就一直客观地存在于实践之中。例如近年有的研究者指出,在郑玄的笺注中,体现出的训诂原则至少有九条,即“宗主旧注,不为苟同”,“训必有据”,“阙疑”,“简约”,“异说并存”,“时代性”,“联系古人社会生活实际”,“通古书的词例”,“校勘先于训诂”等[2]。“朱熹采取由训诂以通义理的做法,既注重义理,也绝不偏废训诂,其训诂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重视旧注,博采群说;实事求是,阙疑处不强作解;不墨守成规,自创新解。这些原则……几乎贯穿于朱熹的整个训诂过程中。”[3]合理的原则,成功的运用,是一个训诂家注释古书成功的关键。

黄瑞云先生的《本原》一书在批评前代注疏存在的不足时说:

重视训诂,却忽视史实,不从整体上研究孔子的言论,孤立地一条一条注释孔子的语录,该联系的没有联系,可以发掘的没有发掘,将具有特定内涵的语言理解为普遍性原则,以致不少地方造成对孔子言语的误解。这是古代注家相当普遍存在的不足。(《〈论语〉的编纂及其特点》)

前代注疏受时代局限,大多重视文字训诂,忽视书中前后有关章次的联系,忽视语言的特定环境,忽视文章内在的深层含义,以致有些内容不无误解。(《凡例》)

从上边的两段话来看,再结合书中的注评,可知《本原》的主要训诂原则是:(一)重视全书前后有关章次的联系;(二)重视人物语言的特定环境;(三)重视文章的深层含义。下边就分别略述这三项原则及其运用。

一、重视全书前后有关章次的联系

前人注释古书,有“校勘先于训诂”的原则,其中包括校正错简。但这里所说的“重视全书前后有关章次的联系”,指的不是校勘,因为《本原》所采用的本子(即1979年中华书局影印本《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已是定本,校勘这一块,已有清代阮元《论语注疏校勘记》等。这里只是指分析原文中隔离开了的某些章次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的某些有机联系。由于种种原因,《论语》一书在编排上本来就很混乱,这种混乱并不是撰成定稿之后的错简所致。《本原》一书的编着者经过仔细考察,发现《论语》有些章的内容完全相同,却在不同的篇中重复出现;有的语录内容基本相同,只有个别词语小有差别,却先后在数章出现;有的只是叙述同一件事或论述同一问题,却分记在不同的两章之中;也有同时发生的事,内容紧密关联,却编在不同的篇内;还有的几章,在文中相隔甚远,粗看内容也不相属,但细加考察,发现竟是同一章书。如此等等。这种编次上的错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读者对《论语》内容的理解。《本原》在考察了全书,对所有章次有了全盘掌握之后,对原来的次序进行了爬梳整比,将部分的章次进行了重新的组合。但又从尊重原文的原则出发,对《论语》原文并未作任何改动,只是将这些新的组合放在有关的星评中加以说明。经过这样一番整理之后,不仅理清了《论语》原文本来应有的章次,更重要的是,还由此厘清了《论语》的内容,使之更加清晰,更加连贯。比如,《本原》将《颜渊》第17章和《子路》第6章及第13章组合在一起,就成了这样的面貌: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这样组合,文气贯通,语言流畅,层次清楚,内容完整。

二、重视人物语言的特定环境

《本原》在《〈论语〉的编纂及其特点》一文中说:“任何言语总是在具体的环境下针对具体的人具体的事说的,了解当时的背景,才能正确地认识其内涵。脱离具体的语言环境去理解孔子之言,就未必正确,甚至是错误的。”古代的注释家,“大多重视文字训诂”,而“忽视语言的特定环境”,因而容易造成错误,《本原》针对这种情形一一进行了注评。

例如《学而》第11章: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其中“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就好像有些问题。因为“道”有善恶,如果其父是贤人,“无改于父之道”当然不错,但如果是坏人,他的“道”是恶道呢?历代的注家对这句话作过各种各样的曲说。而《本原》认为,这话一定是孔子针对某个具体的人所作的评说,而不是作为一条普遍性的原则来说的。然后经过考察,引出《子张》第18章与之相合: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可知,“无改于父之道”,就是“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所说是针对孟庄子的。至此,人们对这句话产生的疑问就迎刃而解了。

书中这种例子不少,例如对《卫灵公》第1章“军旅之事,未之学也”的分析,对《子罕》第18章“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的分析,等等。

总之,古代的注释家解释孔子的语言,不注重追索语言的特定环境,缺乏对其客观背景的研究,于是造成了理解上的错误。其实,古代注家有时也考察到了孔子某句话的具体背景,也试图将言语和背景加以联系,但最后却又失之没有做得究竟。例如朱熹《论语集注》在上举“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句下引《孔子世家》,说:孔子居卫,“灵公与夫人同车,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意在指出孔子说这话的背景,然后分析说,“孔子丑之,故有是言”。这已经接触到了孔子这句话的语用义(通称语用意义,在语言学上是指语言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即特定语境下所产生的意义)了,但功亏一篑,《集注》在解释这句话的句意时仍然说:“好德如好色,斯诚好德也。然民鲜能之。”还是把它当作是对时人的批评。最终言语和环境,油还是油,水还是水,没有融为一体。可见《本原》强调“重视人物语言的特定环境”是多么重要。

“重视人物语言的特定环境”是与现代训诂学“联系性原则”相通的。首创这一原则的是洪诚《训诂学》,称“必须结合当时的社会实际理解语言,脱离社会生活,专就一词一句去揣测,容易发生误解。”[4]后来白兆麟《简明训诂学》一书在“训诂的原则”里提出“释义要联系语境”[5]。但他们所说的原则在所涉及的范围和要达到的目标上,与《本原》的这项原则不尽相同。《本原》的这项原则扩展了“联系性原则”新的领域。

三、重视文章的深层含义

《论语》中有的语句,粗看平淡无奇,古代的注家也把它当作平淡无奇的句子来解释。其实这些貌似平淡的句子,往往包藏幽隐,别有胜义。不然,人们把它记录下来意义何在?遇到这类句子,《本原》往往在注释中摈弃传统的一般性说法,经过深思考察,钩抉出其深层的含义。例如《为政》第12章:

子曰:“君子不器。”

原文只有四个字,历代注家都以“器”为“器皿”,意思是,君子不要像个器皿。这种说法,甚没厘头。尽管古代注释家把这种说法的含义进行了一番推衍,但这只是注家自己的推想,单从“君子不器”四字,无法判断有这些内涵。《本原》则用《新书·大政下》“士能言道而弗能行者谓之器”的定义来解释“器”字。如此新释,“君子不器”的含义便顷刻间得到了升华。不仅如此,还能使“君子不器”与下边一章(《子贡问君子》)及《里仁·古者言之不出》章在内容上密切相关。

又如《为政》第11章: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传统的解释是把句中的“可以”当作“足以”的意思来理解,全句是说,一个人如果做到了“温故而知新”,便足以为人师了。《本原》辨析说,旧说不够正确,一个人如果知识很少,水平很低,即使做到了“温故而知新”,也未必可以为人师。于是另辟蹊径,将句中的“可以”理解为“可(以)以(之)”,由此全句的意思是,“温故而知新”,可以把它作为自己学习过程中的老师。《本原》的这种解释,给人一种“出人意表”、“别有洞天”的感觉,使读者不由豁然开解。

《本原》书中,这类例子不少,仅举两例以见一斑。

前边略述了《本原》星评中主要的三项训诂原则。《本原》一书,长达四十六万余字,洋洋大观,三百六十多条星评,发掘了《论语》那么多奥秘,辩正了历代注疏那么多误解,所运用的训诂原则还有很多,比如还有“实事求是,无征不信”、“反对增字解经”等,但最主要的是这样三项。也许从逻辑上讲,这三项原则的区分,不见得是在同一平面上;也许从现代训诂学理论顶层设计上看,它们的名称也不一定妥当。但目前这样的区分和称呼,还是能比较直观地反映《本原》一书在古书注释上的态度和特点的。这三项原则在书中为匡正讹误、创立新说立下了汗马功劳,成为了人们一窥《论语》堂奥的主要门径,因此,讨论这三项原则,对研究《本原》一书是有好处的。

文章最后还要补充一点。本文开头说,“《论语本原》是黄瑞云先生的力作,可以说是引导读者真正一窥《论语》文字、思想及人物风貌本来面目的训诂经典。”关于“文字、思想”方面,前文所举诸例,都可以作为这方面的例子,但文中缺乏撩开古注曲说的尘沙,展露人物真实风貌的例子。这里特补一例,以足其意。例如《乡党》末章: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这一章书,由于文辞简略拙涩,自来没有一个注家得其正解,不免各说各话,强作解人。而《本原》只是重新解释了文中两个字的意思,就让一个色彩鲜明、生动活泼的生活场面从云遮雾罩中跃然而出。两个重新解释的字,一个是“色”,一个是“时”。特别是“色”字改训为“物”,简直就是点睛之举。这样,从“色斯举矣”到“翔而后集”,再到“山梁雌雉”,就完整地反映了人的感官获取外部信息,从模糊到清晰,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这不?一天,孔子和子路在山间行走,起初,只关注眼前的道路,没有注意周围的环境。突然间,路旁有个动静,有一个东西向上飞起。扭头一看,是一只鸟,飞到高处之后,回翔了几下,又落到一棵树的枝子上。这时孔子看清了,兴奋地说:“山梁上的一只雌野鸡呢,喏,那里那里!”相对年轻的子路走上前去,想把它逮住,没有逮住,野鸡朴楞楞扇了几下翅膀飞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孔子并不总是一本正经,道貌岸然,有时也有常人的一份天真,生活中也不免会有“随意之乐趣”。

参考文献:

[1]王力.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J].中国语文,1962(1).

[2]李玉平.现代训诂学关于训诂原则的讨论[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

[3]贾璐.简论朱熹的训诂原则[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

[4]洪诚.训诂学[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220

[5]白兆麟.简明训诂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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