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北2022年下半年自考申请毕业的时间为12月9日到12日,本文提供河北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注意事项,详情请看下文。
河北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申请毕业。(详情查看“考籍管理工作细则摘要”)
(二)考生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需确保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2年12月-2023年1月)有效,即将过期的材料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五)我省使用“学信网”在线进行学历核查。学历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要求准备材料。(详情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因受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办理的考生,可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七)考生办理业务时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以上内容来源于《河北省关于恢复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工作的公告》,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点击原文查看。
自考毕业证国家承认吗?
自考毕业证是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的学历从法律上予以保障:
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三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第三十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由此可见,自考毕业证是国家认可、教育局注册、高等教育院校颁发的正规毕业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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