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易知识点解析:《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中级会计职称 刘建婷 浏览 844 来源:希赛网

为了帮助考生充分了解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小编特整理了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易知识点解析:《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仅供参考。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易知识点解析:《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1)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纠纷。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专门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

(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解释1】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专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解释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但专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2014年)

A.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

B.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

C.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因纳税发生的争议

D.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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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建婷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1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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