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龙马潭区护士电子化注册通知

执业护士 责任编辑:刘雄才 2017-11-08

摘要: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川卫发〔2017〕93号)和《泸州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泸市卫发〔2017〕20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川卫发〔2017〕93号)和《泸州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泸市卫发〔2017〕20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推动我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思维,加快推进注册制度改革,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管理体制、转变服务方式,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4月,实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到2020年,开展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电子化注册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泸州市龙马潭区卫计局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制定方案等,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电子化注册日常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电子化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并具体指导实施;组织培训和工作督导,承担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

(三)股室分工。医政股牵头负责电子化注册工作;各股室分别负责注册工作中与本股室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行政审批股负责本区注册医疗机构的电子化执业登记,承办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注册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注册中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

(四)区卫计局职责。制定本辖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医疗机构电子化执业登记及辖区内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执业注册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账户的发放、系统信息的日常管理,依法依规办理申请人提交的业务申请;完成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信息的审批、核实、清理、补充、修正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安全;组织培训和督导检查;负责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

(五)医疗机构。负责培训本机构医师、护士;建立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管理档案,掌握本机构及人员变动情况,定期对本机构电子化注册情况进行核查清理;督促、指导在册医师、护士按时完成系统用户注册及激活,及时办理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备案和注销申报;审核机构内医师、护士个人更新信息,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安全;负责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

(六)医师和护士。通过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申请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在新系统中主动、及时维护和更新个人基本情况,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五、进度安排

(一)基础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7月25日前)

动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医师、护士积极参与。

(二)电子化注册施行阶段(2017年7月—2018年4月)

2017年7月31日前 ,召开辖区电子化注册改革工作启动会,安排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改革工作,培训辖区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操作,全面实施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

(三)电子化注册督查阶段(2017年10月一12月)

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于2018年12月25日前反馈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电子证照工作(2020年前)

按统一部署,开展电子证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加强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让医师、护士熟练掌握系统操作,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记录并储存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有关事项。

(二)建立月报制度。电子化注册工作启动后,自2017年7月起,各单位应于每月2日前将辖区内电子化注册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普及。各单位一要大力宣传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二要切实加强人员培训,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应用。

区卫生计生局医政股联系人:梁净

联系电话:0830—2522091

龙马潭区行政审批局联系人:赵玉

联系电话:0830—2512253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卫计局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淦小伟 区卫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 洪 区卫计局医政股股长

黄 杰 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

周 霞 区卫计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成 员:赵 玉 自贸区行政审批局

李 华 区卫计局疾控股股长

廖玉梅 区卫计局计财股股长

唐 斌 区卫计局监察室主任

汪 霞 区卫计局爱卫综合股股长

刘若冰 区红十字会秘书长

祝启容 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股,负责日常工作,陈洪兼任办公室主任,梁净、赵玉负责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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