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购销管理与零售企业拆零管理是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一个重点知识点,为了帮助执业药师考生掌握更多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考试重点,希赛网将会为大家带来重点知识的讲解。
知识点1:购销管理--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禁止性经营活动(十项禁止)
①不得在经药监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②药品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不得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或者他人生产的药品。
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
④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便利条件。
⑤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⑥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
⑦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⑧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⑨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改变经营方式。
⑩禁止非法收购药品。
知识点2:零售企业销售及拆零管理
1.在岗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2.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
3.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
4.拆零应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拆零销售期间,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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