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于2021年8月25日发布“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相关事项的通告”,广东省办理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也无须交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执业药师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无须交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因此,我省办理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也无须交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1年8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gdfda.org/zcsxtg.jhtml
执业药师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