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66:药品召回与分类

执业药师 责任编辑:田炯阳 2023-08-16

摘要:距离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只有两个月了,《药事管理与法规》作为执业药师考试必考科目,希赛网小编整理了2023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供各位考生参考。

药品召回与分类

(1)主动召回

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调查评估,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由该药品生产企业决定召回

(2)责令召回

药品监管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安全隐患,生产企业应当召回药品而未主动召回的,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

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三级:

一级召回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级召回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级召回

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历年考题举例

【1~2】

A.主动召回

B.责令召回

C.重新召回或扩大召回范围

D.销毀

1.药品生产企业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调查评估,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由该药品生产企业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可以针对药品生产企业采取的措施是

【答案】AB

【解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调查评估,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由该药品生产企业决定召回,此为主动召回。

药品监管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安全隐患,生产企业应当召回药品而未主动召回的,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此为责令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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