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远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护理职称 责任编辑:陈湘君 2021-03-31

摘要: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发布了2021年清远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请清远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按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前提示及疫情防疫要求(清远考点考生须知 )

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平稳有序组织,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请考生在考试之前熟悉考场,并提前查看好路线,以免出现去错考场、迟到等情况;

2.考生备考过程中须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

3.请考生自备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等防疫工具(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考生须全程穿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和佩戴口罩),考生要提前在“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反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至少60分钟到达考场,有序排队(间隔保持1米以上),准备“粤康码”“防疫行程卡”备查,走考生专用通道,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

5.参加考试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不与无关人员交流,在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保持安全距离。

6.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须接受专业评估,确需在隔离试室考试的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7.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不得故意压制已有的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如因故意瞒报、漏报以上情况后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距离,知识点可安排各试室错峰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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