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2月7号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每日一练,练习模拟试题答案解析,《一级建造师-法规》
2017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每日一练 2-7
《一级建造师-法规》
1.【单选】甲施工企业与乙水泥厂签订了水泥采购合同,并由丙公司作为该合同的保证人,担保该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但是担保合同中并未约定担保方式。水泥厂供货后,甲施工企业迟迟不付款。那么,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应为( )。
A:一般保证
B:效力待定保证
C:连带责任保证
D:无效保证
2.【多选】根据《担保法》,除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外,下列条款中,属于保证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有( )。
A: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B:保证人的资产状况
C:保证的期间
D:保证的方式
E:保证担保的范围
3.【多选】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但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间。关于该保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丙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B:保证期间与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相同
C: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其2个月内
D:甲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丙免除保证责任
E:甲在保证期间内未经丙书面同意将主债权转让给丁,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级建造师-法规 每日一练》答案
1.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正确答案:A,C,D,E
参考解析: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以上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正确答案:A,D
参考解析: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级建造师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