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一建考试已进入备考阶段,在这阶段考生需要掌握各科目的重要知识点。希赛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建法规知识点:合同的终止。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希赛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合同的终止(★★):
1、合同解除的种类
2、施工合同的解除
(1)发包人解除施工合同情形:
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3)将承包的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催告,发包人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解除施工合同情形: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一建法规备考真题练习:
下列情形中,发包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
A.承包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B.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C.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的
D.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的
E.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违法分包的
【建设工程法规-参考答案】ABDE
【建设工程法规-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终止。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形:(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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