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工程法规高频知识点:质权

一级建造师 责任编辑:徐艳婷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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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动产+权利(钱)。

(一)质押的法律概念:

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二)质押的分类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

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一建工程法规备考真题练习:

1、关于质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B.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权财产时设立

C.权利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D.质权人无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

E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权财产的义务

答案:ABCE

解析:选项D,有权。

2、下列情形中,属于居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办理纳税申报的有()。

A.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B.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C.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D.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

E .取得境外所得

答案:BCE

解析:选项A,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选项D,教材修改,已删除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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