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素质备考知识:学生的权利

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胡敏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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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精讲3 学生的权利

1.作为未成年公民的基本权利

学生作为未成年公民,依法享有生存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安全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法定的其他权利等。

2.作为特定的教育主体所具有的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权

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2)获得经济资助权

学生享有按照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

(3)获得学业证书权

学生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4)申诉起诉权

学生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5)法定其他权

学生除了享有以上四顶权利外,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真题回顾】

(2016下)某小学让学生乐队停课参加某公司庆典,公司给予学校一定的经济回报。该校做法(    )。

A.正确。可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B.正确。学校拥有管理学生权利

C.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D.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

参考答案:C

试题解析:某小学让学生乐队停课参加某公司庆典,占用学生上课时间,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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