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异地建立的备份机房,设计时应与原有机房等级相同。同一个机房内的不同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设计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是为了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以下简称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为“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而制订的,其内容涉及多个方面,本节将就每个方面的核心条款进行简单说明。
1. 机房分级
机房划分为A、B、C三级,设计时应根据机房的使用性质、管理要求,以及在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性确定所属级别。
如果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或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则应确定为A级;如果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则应确定为B级;不属于A级或B级的机房为C级。
在异地建立的备份机房,设计时应与原有机房等级相同。同一个机房内的不同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设计。
2. 机房位置的选择
机房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力供给应稳定可靠,交通通信应便捷,自然环境应清洁。
(2)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
(4)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5)避开强电磁场干扰。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和经济比较;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应具备安装室外机的建筑条件。
3. 机房的组成
机房的组成应根据系统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的数量、外形尺寸和布置方式确定,并预留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的使用面积。在电子信息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电子信息设备已确定规格时,可按下式计算:A=KΣS。其中,A为主机房的使用面积(㎡);K为系数,取值为5~7;S为电子设备的投影面积(㎡)。
(2)当电子信息设备尚未确定规格时,可按下式计算:A = K×N。其中,K为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3.5~5.5(㎡/台);N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辅助区的面积宜为主机房面积的0.2~1倍,用户工作室可按每人3.5~4㎡计算。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有人长期工作的房间,可按每人5~7㎡计算。
4. 机房设备布置
机房的设备布置应满足机房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设备和物料运输、设备散热、安装和维护的要求。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布置在有隔断的单独区域内。当机柜或机架上的设备为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和机架的布置宜采用面对面和背对背的方式。主机房内和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2)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3)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4)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5)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m 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出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局部可为0.8m。
5. 机房环境要求
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温度、相对湿度应满足电子信息设备的使用要求。A 级和B级主机房的含尘浓度,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5μ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在频率为0.15~1000MHz时,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无线电干扰场强不应大于126dB。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0mm/s2。主机房和辅助区的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
6. 防火和疏散
机房的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2)的有关规定,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A 级或B级机房位于其它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和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面积大于100㎡的主机房,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面积不大于100㎡的主机房,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并可通过其他相邻房间的门进行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主机房的顶棚、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和隔断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
7. 空调系统设计
要求有空调的房间宜集中布置,室内温度和湿度要求相近的房间,宜相邻布置。主机房采暖散热器的设置应根据机房的等级,按照要求执行。如果设置采暖散热器,则应设有漏水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在管道入口处装切断阀,漏水时应自动切断给水,且宜装温度调节装置。机房的风管及管道的保温、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B1级材料。冷表面需作隔气、保温处理。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活动地板下的空间应考虑线槽及消防管线等所占用的空间。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果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阀;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侧设防火阀。防火阀应既可手动又能自动。主机房宜维持正压。主机房与其它房间、走廊间的压差不宜小于5Pa,与室外静压差不宜小于10Pa。
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取下列二项中的最大值:
(1)按工作人员计算,每人40M3/h。
(2)维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
主机房内空调系统用循环机组宜设初或中效两级过滤器。新风系统或全空气系统应设初、中效空气过滤器。也可设置亚高效过滤器。末级过滤装置宜设在正压端。设有新风系统的主机房,在保证室内外一定压差的情况下,送排风应保持平衡。打印室等易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的房间,对空调系统应采取防止污染物随气流进入其他房间的措施。分体式空调机的室内机组可安装在靠近主机房的专用空调机房内,也可安装在主机房内。空调设计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采用下列节能措施:
(1)大型机房空调系统宜采用冷水机组空调系统。
(2)北方地区采用水冷冷水机组的机房,冬季可利用室外冷却塔作为冷源,并应通过热交换器对空调冷冻水进行降温。
(3)空调系统可采用电制冷与自然冷却相结合的方式。
8. 静电防护
主机房和辅助区的地板或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防静电地板或地面的表面电阻或体积电阻应为2.5×104~1.0×109Ω,且应具有防火、环保、耐污耐磨性能。主机房和辅助区中不使用防静电地板的房间,可敷设防静电地面,其静电性能应长期稳定,且不易起尘。主机房内的工作台面材料宜采用静电耗散材料。机房内所有设备可导电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宜采用焊接或压接,当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500px2。
9. 防雷与接地设计
机房的防雷和接地设计,应满足人身安全及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对功能性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单独设置接地线的电子信息设备,接地线及与其它接地线绝缘;接地线与接地线宜同路径敷设。机房内的电子信息设备应进行等电位联结,并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易受干扰的频率及机房的等级和规模,确定等电位联结方式,可采用S型、M型或SM混合型。采用M型或SM型等电位联结方式时,主机房应设置等电位联结网格,网格四周应设置等电位联结带,并应通过等电位联结导体将等电位联结带就近与接地汇流排、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进行连接。
每台电子信息设备(机柜)应采用两根不同长度的等电位联结导体就近与等电位联结网格连接。等电位联结网格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 的铜带或裸铜线,并应在防静电活动地板下构成边长为0.6~3m的矩形网格。
10. 机房布线
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应根据功能要求划分成若干工作区,工作区内信息点的数量应根据机房登记和用户需求进行配置。承担信息业务的传输介质应采用光缆或六类及以上等级的对绞电缆,传输介质各组成部分的等级应保持一致,并应采用冗余配置。当主机房内的机柜或机架成行排列或按功能区域划分时,宜在主配线架和机柜之间培植配线列头柜。A 级机房宜采用电子配线设备对布线系统进行实时智能管理。
机房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屏蔽布线系统、光缆布线系统或采取其他相应的防护措施:
(1)环境要求未达到要求时。
(2)网络安全保密要求时。
(3)安装场地不能满足非屏蔽布线系统与其它系统管线或设备的间距要求时。
机房布线系统与公用电信业务网络互联时,应根据机房的等级,在保证网络出口安全的前提下,确定接口配线设备的端口数量和缆线的敷设路由。缆线采用线槽或桥架敷设时,线槽或桥架的高度不宜大于150mm,线槽或桥架的安装位置应与建筑装饰、电气、空调、消防等专业协调一致。
软考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去领取
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