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中级会计考试正处于如火如荼的备考中,为了帮助考生们掌握重点,更有效的复习,小编特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常知识点,下文是经济仲裁知识点讲解,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常知识点: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知识点主要包括:“适用范围”、“仲裁原则”、“仲裁协议”与“仲裁裁决”。考生应重点关注“仲裁协议”与“仲裁裁决”。
1.适用范围
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考生应注意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行政争议不能提请仲裁,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适用于《仲裁法》。
2.仲裁原则
仲裁4个基本原则,考生应重点关注“自愿原则”和“一裁终局原则”。此处知识点易出判断题。
3.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中,考生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仲裁协议的3项内容(易出多选题);仲裁协议的效力包括有效的法律效力、无效情形、效力异议处理以及独立性(适当注意与合同法相结合考核)。
4.仲裁裁决
在仲裁裁决中,考生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1)影响案件公正裁决的仲裁员必须回避(易出多选题);(2)仲裁开庭不公开进行(原则上);(3)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易出选择题),考生应当注意题目中是形成两种意见(形成多数意见)还是三种意见(不能形成多数意见)。(4)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易出判断题);(5)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6)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考生需要注意的是仲裁与人民法院的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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