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试知识点:股票(8)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责任编辑:胡媛 2023-05-18

摘要:为帮助考生备考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试知识点:股票(8),希望对大家备考证券水平评价测试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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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网下发行、网上发行以及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等方式。

3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发行应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须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应当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不得同时参与。

3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须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定价能力,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网下投资者参与报价时,应当持有一定金额的非限售股份或存托凭证。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

39. 网上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或存托凭证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39 .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战略投资者不参与网下询价,且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40.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1)上市公司配股,应当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且配售比例应当相同。

(2)上市公司增发,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上市公司增发,主承销商可以对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机构投资者设定不同的配售比例,对同一类别的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相同的比例进行配售。

(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对象及其数量的选择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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