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试知识点:债券(14)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责任编辑:胡媛 2023-05-25

摘要:为帮助考生备考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试知识点:债券(14),希望对大家备考证券水平评价测试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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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短期融资券。发行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实行注册会议制度。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不接受注册的,企业可于6个月后重新提交注册文件。注册有效期为2年。

承销的组织:应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信用评级: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应披露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和当期融资券的债项评级。

企业的主体信用级别低于发行注册时信用级别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注册自动失效,交易商协会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67. 中期票据。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企业主体信用级别低于发行注册时信用级别的,中期票据发行注册自动失效,交易商协会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由符合条件的承销机构承销。中期票据投资者可就特定投资需求向主承销商进行逆向询价,主承销商可与企业协商发行符合特定需求的中期票据。

68、(1)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的特点:分别负债、集合发行;发行期限灵活;引入了信用增进机制。

(2)中小非金融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应在交易商协会注册,一次注册,一次发行。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单只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3)中小非金融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应制定偿债保障措施,并在发行文件中披露信用增进措施、资金偿付安排以及其他保障措施。披露债项评级、各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以及专业信用增进机构(若有)主体信用评级。企业应在集合票据发行文件中约定投资者保护机制。(4)在注册有效期内,对于已注册但尚未发行的集合票据,债项信用级别低于发行注册时信用级别的,集合票据发行注册自动失效,交易商协会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69. 证券公司借入或发行次级债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借入或募集资金有合理用途。②次级债应以现金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借入或融入。③借入或发行次级债数额应符合相关规定: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不含长期次级债累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的50%。④募集说明书内容或次级债务合同条款符合证券公司监管规定。注:证券公司次级债对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有要求。

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债券,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且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

70. 在中国境内申请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国际开发机构应向财政部等窗口单位递交债券发行申请,由窗口单位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对人民币债券发行利率进行管理。人民币债券发行利率由发行人参照同期国债收益率水平确定,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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