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重点突破公开课回顾

监理工程师 责任编辑:张怡杰 2019-10-11

摘要:本次为希赛老师徐子夫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突破免费公开课》回顾,此次课程以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为切入点,旨在培养考生形成良好思维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监理工程师公开课》之重点突破

授课时间:2019年10月10日20:00-21:00

授课嘉宾:徐子夫

回放链接:https://www.educity.cn/zhibo/liveOpenGensee_378276.html?=jlyj

嘉宾简介:

徐子夫

徐子夫,建筑工程、市政建造师,主要从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施工管理的教学工作,多年大型国企的工作经验,负责过多个大型项目的合同管控和招投标管理工作,对建设行业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内容和框架有着深入的了解。理论知识扎实,善于通过对历年考试的研究,来突出重点,帮助大家备考。认真负责,重点突出,授课条理清晰,深得学员喜爱。

授课内容

以往课程旨在以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法让大家了解监理工程师考试,此次课程以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基础为切入点,旨在培养考生形成良好思维和良好的学习习惯。课上讲解了一些结合知识点的做题技巧,对于监理工程师考试帮助很大。

知识点1:合同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概念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①法律关系主体②法律关系客体③合同法律关系内容

知识点2: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主体分为①自然人②法人(法人不是人,是机构组织。法定代表人是可以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自然人。)③其他组织

知识点3:合同法律关系客体

客体分为①物(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货币【借款合同】)②行为(勘察设计、监理工作、施工安装、绑扎钢筋、土方开挖、抹灰)③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专利权、工程设计、文学作品)

知识点4:合同法律关系内容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其内涵就是关于权利、义务的实质性规定。

知识点5: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总的来说,徐老师的授课,总结提炼非常到位,一个知识点讲解透彻清晰后还有1~2道真题的解析,真正做到一次学习完全掌握,强烈推荐有兴趣的考生们戳链接直接进行回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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